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雁峰:狠挖黑恶势力“保护伞”

编辑:谢平 祝萌琎 发表时间:2018-12-20 09:21 来源:三湘风纪网

    今年以来,雁峰区纪委监委严格按照上级的工作部署和要求,认真履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监督执纪问责的工作职责,狠挖发生在群众身边的涉黑涉恶腐败问题和背后的“保护伞”。
    一是在“实”字上下功夫。落实部门联动机制,充分发挥区委反腐败协调小组作用,与政法机关实行问题线索双向移送,督促各镇(街)和区直部门全面铺开,全民动员,全方位进行线索排查;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及时了解掌握公安机关发现、抓捕的涉黑涉恶人员中是否有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并深入分析是否有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在放纵、包庇黑恶势力,甚至充当“保护伞”的问题,形成与政法机关同步立案、同步调查,做到纪法衔接、协同推进。
    二是在“广”字上下功夫。充分利用“信、访、电、网”四位一体举报平台,广泛收集问题线索。我区先后下发了《关于督促全区党员干部及公职人员主动交代涉嫌涉黑涉恶问题的通知》、《关于广泛收集涉黑涉恶案件“保护伞”问题线索的公告》等文件,在全区设置大型电子宣传屏幕10余块,小型电子屏幕160余块,板报20多幅,标语450多条。1-11月发现问题线索12条。
    三是在“严”字上下功夫。对扶贫领域黑恶腐败问题、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履职尽责不力问题、放纵包庇涉黑涉恶腐败等问题进行严查严办。区纪委监委成立3个复核组,对公安机关办理的3个涉黑涉恶案件进行“拉网式”排查,对“保护伞”问题线索进行全面复核,深入一线找被害人和相关当事人了解情况,对重要的涉案人员进行讯问谈话,了解案件背后的“保护伞”情况。下一步,将根据区检察院和区法院的处理结果依纪对左某某等5名党员组干部进行处理。
    截至12月14日,全区立案侦办涉黑涉恶案件3起,抓获涉黑涉恶犯罪嫌疑78人,其中,批准逮捕42人,打击处理涉黑涉恶党员组干部5人。(雁峰区纪委监委  贺文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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