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武:易地扶贫搬迁党纪政务处分19人,追缴资金155.76万元

“南强镇党委委员邓某对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掌握不全面,监管不到位,整改不彻底,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并取消提拔资格”。这是县纪委监委查处的一起易地搬迁作风问题典型案件。
临武县易地搬迁工作量大,任务紧,涉及贫困群众多,为强力推进全县易地搬迁工作,县纪委监委聚焦易地扶贫搬迁工作作风问题,通过三举措促作风大转变,护航全县易地搬迁工作。
一是强化监督检查。在全市率先首创制定了《临武县2018年易地扶贫搬迁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方案》,专项治理行动分自查自纠、现场检查、问题处置、建章立制四个阶段。有力有序开展易地搬迁专项治理。此外,县纪委监委、县易地搬迁办联合扶贫、财政、审计等相关部门开展了2次“拉网式全覆盖”大巡查,共巡查了24个易地搬迁集中安置点,937户易地搬迁户3328人,下发整改交办函22份,建立了问题台账,其中精准识别问题11条,建设标准问题33条,工程质量达标问题13条,资金管理规范问题7条,拆旧复垦问题19条,档案资料不齐全问题24条,所有问题已整改到位。同时,在开展县脱贫攻坚第五轮专项巡察时,将易地搬迁工作纳入重点检查范围。此轮共巡察了2个乡镇,移交了3条易地扶贫搬迁领域问题线索,现正在进一步调查核实当中。
二是强化执纪问责。为确保易地搬迁工作顺利推进,成为贫困群众的放心工程,县纪委监委对于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采取直查快办、提及办理、重点跟踪的方式,优先查处,不管问题涉及多少人,一律追查到底。比如,今年县纪委监委在查办南强镇土桥村、汾市镇玉美村、腊水村违规收取贫困户易地搬迁款问题时,都是由县纪委监委相应纪检监察室直接查办。在查办南强镇土桥村易地搬迁问题的过程中,发现该案中的一些镇领导干部已经调离岗位,给办案人员的取证工作增加了不少麻烦。可是调查人员并没有因此而放松了办案质量,而是本着对党、对人民负责的态度,多方奔波,一查到底,仅该问题就党纪政务立案8人(其中科级干部4人),问责10人,退还群众资金33.2万元。从开展扶贫领域专项治理截至今年1月份,因易地扶贫搬迁领域作风问题共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9人,问责16人,追缴资金155.76万元,退还群众资金107.76万元。
三是强化问题整改。对于易地搬迁问题,县纪委监委始终坚持一手抓问责,一手抓整改,双管齐下,两条腿走路,既看树木,又扫描整个森林,实现查处一个,教育一片,整改一批的效果。截至1月份,通过查处易地搬迁问题共整改具体问题11条,向县易地搬迁办交办整改建议31条。同时对于整改类问题安排专人跟踪,限期整改到位,确保整改落到实处。 (临武县纪委监委 胡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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