祁东:运用“第一种形态”推动扶贫干部真扶贫

“督查中发现你单位帮扶责任人有较长时间未在村里居住、扶贫手册连续5个月没有走访记录等问题……”。这是近日祁东县在督查出扶贫领域失职失责问题后,在严肃处理帮扶责任人的同时,对涉及5名单位主要领导,由分管县领导进行提醒约谈的场景。
自扶贫领域专项治理开展以来,祁东县坚持将监督关口前移,准确把握运用“第一种形态”,加强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推动扶贫干部真扶贫、扶真贫。全县共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对323名干部进行组织处理,起到了抓早抓小抓预防的效果。
坚持问题导向,强化工作问责。针对督查巡查发现的扶贫干部对脱贫攻坚工作不重视、脱贫攻坚业务知识不熟悉、脱贫攻坚政策落实不到位、脱贫攻坚基础工作不扎实、脱贫攻坚干部作风不务实的问题,坚持惩罚与教育相结合,依据《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衡阳市脱贫攻坚工作问责办法(试行)》等规定问责,推动扶贫干部认真履职履责,实现真扶贫、扶真贫。
立足抓早抓小,筑牢思想防线。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严管和厚爱相结合,突出用好“第一种形态”,充分发挥谈话函询在执纪审查中的重要作用,对苗头性问题及时 “咬耳扯袖、红脸出汗”,不断强化对扶贫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和监督。同时,对存在问题的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直面问题,直击要害,推进单位主体责任的落实。
狠抓整改落实,提升工作实效。采取谈心谈话、自我对照检查等方式,帮助扶贫干部正视自身问题,剖析问题根源,摆正心态,强化责任意识、担当意识、纪律意识。坚持问题整改,严把整改质量关,对整改通知书的问题清单限时整改并进行跟踪督办,督促扶贫干部切实履职,确保发现的问题能够一件一件整改到位、“第一种形态”运用取得实效,让扶贫干部真正把脱贫攻坚各项工作放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 (祁东县纪委监委 李晓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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