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门:“十个一律”护航脱贫攻坚
编辑:谢平 祝萌琎
发表时间:2019-03-11 16:53
来源:三湘风纪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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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上级交办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信访、线索查处不力,被上级纪检监察机关挂牌督办、通报的,一律对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予以通报批评或诫勉谈话;情节严重的,予以免职处理和纪律处分……”近日,石门县第十二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上,该县以2019年县委1号文件下发了《关于切实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进一步压实管党治党责任的规定》,明确了“十个一律”纪律规定,为进一步压实管党治党责任,深入推进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给各级领导干部再设“高压线”,再念“紧箍咒”。
规定明确,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过程中存在贯彻落实上级党委重大决策部署不力;散布传播谣言、小道消息;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外出不按规定请示报告;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不严肃;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到位;对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信访、线索查处不力;纵容放任甚至帮助他人以自己名义“提篮子”;干部队伍监管不力;不支持不配合巡视巡察、案件查办;对群众来信来访处置不到位,造成不良影响等10类情形的,一律对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予以相应的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
此外,该县还先后出台了《乡镇党政正职脱贫攻坚工作问责规定》、《关于进一步严明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纪律要求的通知》,通过列出负面清单,划定纪律红线,倒逼脱贫攻坚责任不落空、监管不缺位。2019年1-2月,该县各级纪检监察组织查办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39起,同比增长34.48%,其中结案15件,同比增长66.67%。(石门县纪委监委 邓芳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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