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田:17名党员干部因扶贫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被处分
编辑:谢平 祝萌琎
发表时间:2019-03-22 09:29
来源:三湘风纪网
分享

近日,新田县纪委监委对该县新隆镇2名村干部在易地扶贫搬迁工作中不作为和履职不力问题进行了严肃处理,并通报全县。
2017年,郑某信在任新隆镇侯桥村党支部书记期间,发现该村会计郑某明(另案处理)利用同村村民郑某的贫困户资格违规申报享受易地扶贫搬迁政策后,没有及时制止、报告,导致郑某明违规套取易地搬迁补助资金9.6万元。与此同时,新侯桥自然村负责人郑某保,在受理、初审该村贫困户的易地扶贫搬迁申请时,审核把关流于形式,致使不符合易地扶贫搬迁条件的贫困户郑某生违规享受了易地扶贫搬迁补助资金6.4万元。2018年底,在郑某信、郑某保的全力协助下,郑某明违规套取和郑某保违规享受的易地扶贫搬迁补助资金被全额追回。2019年2月22日,郑某信、郑某保被分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2019年,该县纪委监委继续以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统揽全县纪检监察工作全局,坚决贯彻落实《中共湖南省委关于大力提倡求真务实真抓实干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意见》,仅1-2月,就有17名党员干部因履职不担当、不作为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被处分,在全县形成强烈反响,为推进全县党员干部在扶贫领域积极履职、干事创业提供了坚强纪律保证。(新田县纪委监委)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
x
打开微信,点击底部的“发现”,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