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安:“四在前”精准护航脱贫攻坚

东安县始终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聚焦脱贫攻坚,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为全县打赢脱贫攻坚战保驾护航。
抓早抓小预防在前。出台把纪律挺在前面实施办法、抓早抓小工作实施细则,针对扶贫领域问题易发多发环节,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通过提醒谈话、批评教育、召开民主生活会等方式,进行提醒劝诫、及时纠错、防微杜渐,筑牢党员干部“不想腐”的思想防线。今年以来,全县共约谈提醒党员干部37余人(次),约谈提醒倾向性、苗头性问题3类17个,其中提醒谈话29余人(次)、警示谈话和批评教育4人(次)、通报批评25人(次)、责令作出书面检查10人(次)、诫勉谈话6人。
创新方式督查在前。推行脱贫攻坚“1+N”精准督查模式,成立常态化督查组,采取日常检查与专项督查、现场测评与跟踪督办相结合,着力发现扶贫工作帮扶队员在岗履职方面存在的问题。积极开展脱贫攻坚机动式巡察、扶贫领域与民生领域专项检查,精准发现扶贫政策落实不到位、向扶贫资金财物“动奶酷”等问题,打通基层全面从严治党的“最后一公里”。今年1-2月,全县共开展扶贫领域督查2次,发现和受理问题线索158条,督促整改64个,在全县形成了强大震慑。
快查快结问责在前。建立扶贫领域问题线索限期移送督办机制,定期召开问题线索交办会,对问题线索集中交办和分类跟踪督办,对重点问题线索做到直查快办,将监督执问责压力传导到基层。同时,制定出台扶贫领域案件审查“快查快结”工作机制,建立完善案审提前介入、内部监督制约和纪律审查协作等工作机制,全面提升扶贫领域纪律审查的工作质量和办案效率。今年1-2月,全县共立案查处扶贫领域案件11件,组织处理64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4人,追缴违纪资金17.43万元,通报曝光扶贫领域典型案例5件。
建章立制整改在前。建立案件通报制度,定期在“廉洁东安”微信公众号及时发布、下发通报,向媒体和社会公开曝光扶贫领域侵害群众利益典型案件, 扩大执纪审查的震慑效果。积极做好“后半篇”文章,对已查办的扶贫领域案件进行分析梳理,针对共性、普遍性问题,及时督促相关职能部门深挖问题根源,制定防范措施或制度体系,堵塞制度漏洞,从源头上预防腐败问题的发生。(东安县纪委监委 叶治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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