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东:三抓三结合,促清查整改大提升

衡东县于2019年在全县范围内集中开展脱贫攻坚“大清查大整改大提升”专项行动。为了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采取“三抓三结合”的办法,坚持清查与整改穿插联动、整改与建制互为促动,设定整改时限,明确责任单位和人员,对照问题台账和清单进行逐户逐人整改和落实,确保问题找的准、责任分的细、整改抓的实。
结合扶贫巡察,抓日常督查。该县把涉及扶贫资金及项目的单位作为巡察重点,盯紧相关职能部门干部、乡村干部等重点人员。通过高频次的常态化机动督查,传导压实责任,改进扶贫工作人员的工作作风。2018年1月至2019年2月,该县已开展三轮专项巡察,并延伸一级覆盖到村(居委会),查阅台账、凭证等资料980余卷,设置征求意见箱41个,移送县纪委监委立案查处3人。
结合集中治理,抓整改落实。该县整合财政局、审计局、发改局等行业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和专业优势,结合 “四个专项治理”“‘一季一专题’集中治理”等工作任务,对本单位对口的资金管理使用和项目实施情况“大起底”,盯紧危房改造、产业扶贫、生态扶贫等重点领域。2018年11月10日至2018年12月30日,在“一季一专题”集中治理中,该县共查出产业扶贫问题线索18件,立案查处6人。
结合专项检查,抓查处问责。对照上级考核、督查,以及本级扶贫资金项目专项检查所发现的问题,进一步查实找准脱贫攻坚工作中的短板和薄弱环节,坚持对标对表,靶向发力。盯紧惠农资金发放、扶贫项目安排等重点环节,严格实行责任倒查和“一案四查”,不断加大查处问责力度,始终保持扶贫领域正风肃纪的高压态势。2018年1月至2019年2月份,该县共发现扶贫领域腐败与作风问题线索146起,立案查处79人。(衡东县纪委监委 欧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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