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县:持续亮剑生态扶贫领域“微腐败”

近日,道县林业局职工李某华因伙同他人虚构退耕还林名单,骗取国家退耕还林延长期补助资金39810元的问题被判处犯诈骗罪,免于刑事处罚并受到降低岗位等级处分……自2018年1月以来,道县深入开展生态扶贫领域突出问题集中治理工作,截至2019年4月,共核查问题线索23条,立案11件,已办结7件,党纪政务处分7人,移送司法机关3人,追缴资金25.817万元,退还群众14.9012万元,其中2019年立案4起,结案1起,处分1人,移送司法机关1人,追缴资金11.1047万元,退还群众资金7.1237万元。
2018年,道县将生态扶贫专项治理列为扶贫领域1+X专项整治的重要内容,由县林业局组织人员牵头开展自查自纠。2019年1月,该县纪委监委在收到市专治办下发的《关于做好“一季一专题”集中治理工作的通知》后,立即结合该县实际印发了《道县落实林业生态扶贫集中治理暨媒体曝光问题整改工作方案》,并安排县纪委监委派驻农业委纪检监察组对此项专项治理工作进行核查抽查。同时,各乡镇(街道)积极开展自查自纠。比如,寿雁镇对该镇2016年以来的林业资金进行了全面“体检”,发现问题线索2起,现已核查立案1起1人。
同时,通过定期调度、下发督办提醒函、精准有效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等方式压实专项治理牵头部门和各乡镇(街道)主体责任。紧紧围绕全县生态扶贫领域生态工程项目违规招投标、工程质量低劣等问题,虚报冒领、套取生态保护补偿资金等问题,生态护林员选聘、续聘不精准、优亲厚友等问题深入开展自查自纠,一季度自查退耕还林补贴资金、生态公益林补偿资金、贫困户生态护林员工资等项目资金6416.74万元,发现移交问题线索12件。
目前,该县正对生态扶贫工作督查发现的问题线索进行认真核实,进而严肃处理,向侵害群众利益的“微腐败”亮剑。(道县纪委监委 文远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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