耒阳:“四措并举”抓好脱贫攻坚专项巡察

耒阳市主动对标中央、省委和衡阳市委关于扶贫工作的要求部署,强化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通过“四举措”推进脱贫攻坚专项巡察,以强有力的巡察监督为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保障。
抓落实,严格巡察要求。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央、省委、衡阳市委有关巡视巡察工作精神,明确巡察工作方式、任务和目标要求,按照《耒阳市2018年脱贫攻坚专项巡察工作方案》,由市委巡察第三组进行脱贫攻坚专项巡察,18年11月下旬开始,19年1月底结束,开展2个多月的脱贫攻坚专项巡察。
抓管理,规范巡察程序。严格按照巡察实施办法规定的工作程序开展巡察工作,突出问题导向,做到“带着问题去巡察、目标明确搞巡察”。加强巡察工作管理,进驻前,积极与被巡察单位沟通对接,在全镇范围内发布巡察公告、公开意见信箱、电子信箱;进驻后,召开巡察工作动员会,听取被巡察单位工作汇报、查阅相关资料、个别谈话、列席被巡察单位会议等程序,坚决做到依纪依规开展工作,不干预被巡察单位正常工作,确保巡察工作有序推进。
抓关键,聚焦巡察重点。此轮专项巡察的重点是围绕“四个落实”,着力检查“五个100%”是否到位,做到“八看”,对标省级督查大纲解剖3个乡镇,具体包括四个方面内容:一是积极配合衡阳市脱贫攻坚专项巡察;二是开展扶贫领域专项巡察回头看;三是对标省级考核大纲解剖3个乡镇;四是市委要求了解的其他事项。
抓整改,彰显巡察成果。此次巡察,共张贴巡察公告300余份,查阅贫困户手册、一户一档和扶贫工作台账等资料600余份,调阅财务账目资料200余份,下乡走访调查40余次,走访贫困户200余户,实地查看项目13处,接待上访12人次,发现执行工作纪律不严、落实扶贫政策不实、财务审批及资金使用不规、产业扶贫效果不佳等方面的问题47个,移交职能部门了解关注类问题线索1件,督查督办前期巡察交办的整改问题160个,整改到位159件,整改率达到99%。(耒阳市纪委监委 王屹丽 肖国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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