桑植:延伸监督“探头” 严防群众身边的“微腐败”

为了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加强村级民主监督,让监督的“探头”照到群众身边的每一个角落,有效防止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微腐败”。桑植县在全县298个村(居)深入开展推进“村务监督员评议会”工作。“村务监督评议会”工作按照选配好监督的人、明确好监督的责、组织好监督的会、公开好监督的事的“四好”要求推进。
选配好监督的人。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原则上选配3人,注重从“三类人员”中推选:一是“五老”人员,即老党员、老干部、老劳模、老教师、老复员退伍军人;二是工作积极、追求进步、致富能力强的年轻人;三是有思想见地、正义直言、对村支“两委”工作敢于监督的人。
明确好监督的责。村务监督委员会重点加强四个方面的监督:一是村务决策监督,二是村务公开监督;三是村级“三资”(资金、资产、资源)管理监督;四是村级工程建设项目监督。
组织好监督的会。组织召开好“村务监督评议会”是做好村务监督工作的关键。“村务监督评议会”实行“三固定(固定会议时间、固定会议人员、固定会议议程)、三签字(村党支部书记、村主任、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签字)、四步走(收集民意、调查分析、召开会议、资料整理)”的“334”工作法。
公开好监督的事。“村务监督评议会”监督事项要在乡镇、村(居、社区)相应的公开栏进行公示公开。一是对村级财务收支情况实行按月公开;二是对惠农项目实施和扶贫资金发放情况实行按季公开;三是对村级财务发票等相关资料经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签字盖章后,必须上传到湖南省“互联网+监督”平台进行公开。(桑植县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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