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三步走”生态扶贫专题治理追缴资金11万元

根据《湖南省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治办关于开展“一季一专题”集中治理工作的通知》,株洲市扎实开展“一季一专题”生态扶贫集中治理行动,重点围绕近三年来,特别是2017年和2018年人工造林、封山育林、生态公益林等生态工程项目质量,造林补贴、深林抚育、油茶新造和低改、楠竹低改等项目补贴的规范发放和生态护林员制度的精准实施三个专题开展了集中治理。
压紧压实责任,精准部署调度。市纪委常委会第一时间研究部署生态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结合本地实际,印发《株洲市关于开展生态扶贫集中治理工作的通知》至各县市区扶贫领域专治办。各县市区专治办均召开专题会议认真研究,形成了各自的工作方式。比如,渌口区纪委召集各乡镇、林业、发改、财政等相关部门召开专门会议,要求各相关部门对2015年脱贫攻坚工作实施以来的生态项目、生态保护补偿资金拨付使用、生态护林员选聘续聘等方面的情况进行清理自查,全面梳理存在的问题,做到底子清,数据准,情况明;炎陵县纪委联合县林业局、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县扶贫办等相关职能部门成立专项检查工作组,分3个片区先后召开3次生态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推进会议,严格落实月报告制度,及时报送工作开展情况和问题线索发现情况,强化对监督检查、线索核查的统筹调度。
紧盯任务落实,精准督查检查。组织各地区各部门围绕生态工程项目违规招投标、工程质量低劣等问题;虚报冒领、套取生态保护补偿资金等问题;生态管护员选聘续聘不精准、优亲厚友等三类关键问题开展重点检查。如攸县通过“三查三看”方式,深入排查问题:对项目申报、审批、验收、资金拨付等流程进行自查自纠,看是否存在环节缺失和工作漏洞;对辖区内所有的项目质量进行实地核查,看是否存在虚报冒领、套取项目资金问题;牵头组织各乡镇(街道),通过到财政所及三资办查账、到村组核实、进农户家调查走访等方式,核查项目补偿补助资金到位情况,看是否存在截留、挪用、滞留生态补偿资金和其他项目补贴资金;茶陵县乡两级纪检工作人员通过查看林业局、乡镇(街道)资料台账、随机抽查村(组)和贫困户面谈、深入生态扶贫项目现场走访核查、电话访问等方式,重点清查全县生态护林员补助、森林抚育、油茶造林、油茶垦复等项目56个,涉及资金3175.98万元;醴陵市以近年来退耕还林等生态工程项目、生态公益林补偿、生态护林员选聘等方面为重点,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在全市开展“地毯式”监督检查,全面查处和治理生态工程项目实施、推进、管理不规范,虚报冒领、截留挪用生态补偿资金,人员聘用优亲厚友等方面的问题;芦淞区、石峰区、荷塘区、天元区等四个区虽然区域内没有生态扶贫项目,但依旧借开展本期生态扶贫专题的契机,开展对相关农业农村项目进行监督检查,集中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突出监督重点,精准执纪问责。此次集中治理由市纪委专治办牵头,各县市区专治办具体负责,各项目实施单位参与,建立专治办与实施单位的沟通联系机制。坚持稳中求进的原则,突出重点、科学统筹,分节点对生态扶贫项目进行全覆盖治理,对查出的问题,一经查实,一律快查快办,一律严肃处理,一律通报曝光。对在生态工程项目违规招投标、工程质量低劣,在生态保护补偿资金中虚报冒领、优亲厚友等问题实行“零容忍”,持续加大执纪问责力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以铁的纪律为全市脱贫攻坚巩固提升保驾护航。
该市今年1-3月发现“生态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69个,检查项目287个,立案21件,党纪政务处分7人,组织处理16人,问责8人,追缴违纪资金11.9175万元,其中退还群众资金3.785万元。印发典型案例通报2期,通报曝光2件4人。(株洲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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