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仙:“一季一专题”生态扶贫集中治理取得显著成效

根据郴州市纪委工作部署,该区纪委及时安排抓落实,扎实开展“一季一专题”生态扶贫集中治理工作。在相关部门自清自查的基础上,对苏仙区林业局、苏仙区财政局、苏仙区扶贫办和14个镇(街道)开展全覆盖监督检查。今年1-3月份,共清查资金8059.29万元,发现问题18个,移送问题线索3条;2018年10月-今年3月,共退还群众资金24.9051万元,治理工作取得明显实效。
压实责任,“立体化”构建工作格局。一是全面部署传导压力。该区纪委积极向区委汇报,主动与区政府对接,对集中治理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印发了《关于开展生态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的实施方案》(苏纪发〔2019〕2号)文件,成立了以区纪委主要领导为组长的生态扶贫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党委、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生态扶贫的主体责任和监管职责。二是各司其责精准发力。该区专项治理办公室负责牵头抓总、综合协调,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统筹推进全区专项治理工作。该区纪委第一至第四纪检监察室做好联系镇(街道)或相关职能部门跟踪督查、案件督办、检查评估、情况反馈等工作。三是部门联动形成合力。该区纪委各派驻纪检监察组着力强化监督检查,督促相关单位(部门)对生态扶贫工作认真履职。各相关单位(部门)相互协作,建立信息资源共享机制,全力以赴抓好落实。
畅通渠道,“全方位”获取信访举报。畅通来信、来访、来电、网络“四位一体”信访举报渠道,在“互联网+监督”平台、“三湘E监督”微信公众号、“苏仙风纪”微信公众号、政府LED电子显示屏、政府门户网站公布举报电话。各单位利用“村村通”广播和干部扶贫走访时机进行广泛宣传,各镇(街道)通过海报形式宣传生态扶贫内容和公布举报电话,提升群众知晓率,充分发动群众举报和提供问题线索。集中治理以来,共收到相关问题线索或举报件共10件。
强化督查,“精细化”扫描问题线索。一是督查人员“精”。今年2月,该区纪委召开两次专项治理工作研究部署会议,从该区纪委第一至第四片区工作组以及财政、审计等职能部门抽调精干力量组成监督检查小组,以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为组长,开展生态扶贫集中治理专项督查。二是督查内容“实”。监督检查小组从项目、资金源头入手,以近年来退耕还林等生态工程项目、生态公益林补偿、生态护林员选聘等方面为重点,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在全区开展“地毯式”监督检查,全面查处和治理生态工程项目实施、推进、管理不规范,虚报冒领、截留挪用生态补偿资金,人员聘用优亲厚友等方面的问题。三是督查方式“新”。督查组采取内查、外调的形式开展督查。内查即核查生态扶贫领域资金账务,外调即实地查看,进村入户走访,了解资金使用、发放情况,对该区财政局、林业局、扶贫办及12个镇(街道)开展监督检查。通过核对退耕还林项目的验收汇总表,走村入户实地调查退耕还林政策补助发放是否到位。四是问题发现“准”。督查组耐心核查,精心梳理,抓重点,找疑点,破难点,精准发现8个方面的问题:1.生态公益林资金使用不规范的问题。2.生态补助资金滞留财政账户的问题。3.退耕还林项目管理不规范的问题。4.上白水社区经济林补偿款问题。5.生态保护补偿资金未能及时发放到位的问题。6.王仙岭社区绿化建设费拨付、使用问题。7.五里牌镇部分村集体生态保护补偿资金未及时入账的问题。8.相关部门把关不严,导致惠农政策落实不到位的问题。这8个问题现正核实处置或进行了交办,其中问题六七八已移交该区纪委案件监督管理室按程序进行处理。
敲响警钟,“解剖式”曝光典型案件。该区纪委不断加大生态扶贫专项治理执纪问责力度,对已经查处的3起典型案件,认真剖析,深挖警示教育意义,进行公开通报曝光。如,2013年至2016年,良田镇鱼网村虚报生态林面积,截留生态林补偿款共计87331.29元,用于村级费用支出。时任村支书邓某刚、村主任黄某年、村秘书黄某发、村妇女主任邓某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原桥口镇瓦窑坪村2011年至2015年共虚套冒领楠竹低改款339573元。原副支书李某毛、村出纳兼报账员吴某财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原村主任邓某文、村秘书李某富、妇女主任刘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该区纪委将进一步加大生态扶贫专项治理的扫尾工作力度,对发现的问题线索通过直查直办、快查快办、督查交办等形式加快进度办结,对查处的案件及时进行通报曝光。(苏仙区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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