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邵:整改生态扶贫突出问题208个

今年以来,新邵县在全县范围内集中力量开展生态扶贫专题治理工作,通过压实工作责任、强化监督执纪等措施,着力整治生态扶贫中的突出问题,切实维护群众的切身利益。
压实工作责任,凝聚生态扶贫治理合力。专门成立新邵县生态扶贫专题集中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新邵县生态扶贫专题集中治理工作实施方案》,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明确各单位责任。具体由县林业局牵头,县纪委监委督促指导,县扶贫办、财政局等其他相关单位和各乡镇积极参与配合,紧紧牵牢责任这个“牛鼻子”,全面部署安排生态扶贫专题治理工作,加强协调联动,凝聚强大治理合力。
坚持问题导向,扎实开展自查摸底整改。各乡镇和相关职能部门对2017年以来的生态扶贫补贴资金发放、生态护林员选聘等环节进行全面清查,重点围绕生态公益林补偿款和退耕还林补贴的公示、是否存在贪污侵占和虚报冒领等腐败问题、发放是否及时、生态护林员是否为贫困户、身体健康状况、选聘程序是否规范、是否为干部直系亲属等内容,扎实开展自查摸底,深入查找问题,对问题线索集中管理集中排查,并立行立改、全面整改。共自查发现问题线索222条(包含护林员健康状况不良当选203条),已整改208条。
强化监督检查,从严查处违纪违法行为。3月中下旬,该县抽调县纪委监委、林业局、财政局、审计局等单位工作人员共12人组成3个专项督查组,采取查阅资料、入户走访、个别谈话、检查公示公开情况等方式,对全县15个乡镇30个村的生态扶贫工作进行专项督查。共调查走访30名村级护林员,核查126个农户生态扶贫补贴资金发放情况,发现问题45个,移送涉嫌违纪线索5条。对生态扶贫中贪污侵占、虚报冒领、优亲厚友等违纪违法行为严肃查处,并加大通报曝光力度。1至3月,该县共查处生态扶贫腐败和作风问题31人,其中党纪政务处分21人,诫勉谈话8人,批评教育2人,追缴违纪资金38.06万元,发出生态扶贫典型案例通报1期9起11人。(新邵县纪委监委 彭向海 刘立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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