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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宁:突出“四抓”推进“打伞破网”

编辑:谢平 祝萌琎 发表时间:2019-04-26 17:06 来源:三湘风纪网

    今年来,绥宁县纪检监察机关聚焦主业主责,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与基层“拍蝇”相结合,突出“四抓”,强力推进扫黑除恶监督执纪监察工作。
    抓学习宣传,营造氛围。充分利用电视、村村响、横幅标语、群众院落会、微信微博等多种形式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进行全方位、无死角宣传发动。组织编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应知应会要点》,开展扫黑除恶应知应会知识测试,切实加强纪检监察干部业务能力和水平。同时,积极做好“后半篇”文章,对查处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典型案件坚持点名道姓、公开曝光。如对近期查处的县林业局执法大队工作人员充当“保护伞”典型案件,在微信公众号“绿洲清风”上予以通报,点击量达3.6万余次,形成有力震慑。
    抓制度建设,建长效机制。制定出台《绥宁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联动机制的十条规定》《中共绥宁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监督执纪监察联片包案工作方案》,进一步规范纪检监察机关与政法机关涉黑涉恶案件线索双向移送、快速处置、及时报告制度,涉黑涉恶团伙逐案排查制度、涉黑涉恶“保护伞”案件专案组制度。
    抓问题排查,广摸线索。通过群众举报、巡察发现、上级交办、线索起底、双向移送、案件排查等多种渠道,广泛搜集涉黑涉恶问题线索,建立线索台账,实行销号管理。截至4月16日,该县共收到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线索52件,其中,中央扫黑除恶第十六督导组交办2件,省第五督导组交办4 件,上级巡视交办6件,上级纪委交办9件,办案发现10件,群众举报8件,案件排查发现9件,政法系统移送4件。
    抓案件办理,强化震慑。按照 “三个优先” 及快办、联办、严办、督办要求,强力推进线索处置和案件办理,确保快办快结。该委还采取专案组推进方式,与公安机关同步立案、同步调查,先后与公安机关成立“10.17”“11.12”“4.9”三个专案组。2019年1月-4月16日,该县共查处党员干部涉黑涉恶“保护伞”问题16件,其中党纪政务立案12人,组织处理4人;共处置党员干部涉黑涉恶问题6件,其中党纪政务立案5人,组织处理1人,4人被开除党籍。(绥宁县纪委监委 唐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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