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山:开展扶贫领域“全覆盖”联合督查

2019年5月7日至15日,衡山县纪委监委联合县扶贫办、县驻村办,组成3个督查组,以“四不两直”、紧盯“三个层级、六类关键人”的方式对全县12个乡镇、36个贫困村(社区)、4个业务主管部门、5个重点后盾单位进行走访调查和问题反馈。此次督查也是对扶贫领域“一季一专题”集中治理落实情况和脱贫攻坚“大清查、大整改、大提升”行动开展情况进行摸底。
此次联合督查覆盖县内各扶贫行业主管部门、各乡镇党委政府和各村支两委“三个层级”,紧盯扶贫行业主管部门负责人、乡镇党委主要负责人、驻村第一书记、村“两委”班子、驻村扶贫工作队员、贫困户帮扶责任人“六类关键人”。
入贫困村进贫困户。入户走访贫困户,了解群众满意度,让群众给驻村工作队、帮扶责任人评价打分,详细询问各类扶贫资金是否发放到位、各户的精准扶贫政策是否落实到位。突击检查各驻村帮扶工作队在岗情况及履职情况,现场督查驻村工作队和村(社区)两委开展扶贫基础工作情况,查看扶贫台账资料,实地督查村级扶贫产业发展、异地扶贫搬迁落实等情况,现场指出扶贫台账不规范、产业扶贫项目落实不到位、工作队走访不细致等问题,并面对面下达了整改要求。
入乡镇党委政府。督查组对乡镇党委政府在脱贫攻坚工作中是否存在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扶贫资金使用不规范、项目建设不合规、扶贫实效不明显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开展督查,与乡镇主要负责人谈话,询问对脱贫攻坚政策和业务的掌握情况以及下阶段的工作规划。
入行业主管部门和后盾单位。督查组走访县级扶贫行业主管部门,包括:县教育局(教育扶贫)、县发改局(异地扶贫搬迁)、县农业农村局(产业扶贫)、县民政局(社会扶贫),重点督查扶贫领域“一季一专题”集中治理落实情况,要求各主管部门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好主管部门的主体责任。走访县委办、县水利局等5个重点后盾单位,听取了后盾单位履行扶贫职能情况汇报。最后督查组将督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反馈交办。
此次督查组共走访贫困户109户,收集问题线索31条,现场向驻村工作队和村(社区)两委下达整改要求42件,向行业主管部门和后盾单位反馈交办问题线索14件。(衡山县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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