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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落实“八项机制”助推扫黑除恶打“伞”破“网”

编辑:谢平 祝萌琎 发表时间:2019-05-24 10:36 来源:三湘风纪网

    株洲市纪检监察机关坚决贯彻落实《株洲市查处涉黑沙恶腐败和“保护伞”案件八项工作机制》,聚焦线索管理、案件查办和督办问责,坚决在扫黑除恶的同时,深挖严查涉黑涉恶腐败问题和背后“保护伞”。1-4月底,共处置党员干部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370件,立案41件41人,对7人采取留置措施,移送司法机关6人,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做精做优线索管理。提前介入,深挖线索。市纪委监委组建专班力量,运用提前介入机制,对在侦涉黑涉恶案件案卷材料进行复核阅卷,直接对犯罪嫌疑人进行审讯深挖,从中发现涉黑涉恶腐败及“保护伞”问题线索,实现精准打击。如,年初,市纪委监委组织专班对2018年以来全市公安机关查办的所有涉黑案件进行逐案过筛,摸排出问题线索17条。炎陵县纪委监委、茶陵县纪委监委、渌口区纪委监委也通过类似方式,各筛查出问题线索2条,现均已立案。提级办理,直查快办。上级交办或市本级收集涉黑涉恶腐败及“保护伞”问题线索原则上不向县级流转,由市纪委监委按照提级办理机制,直接查办,县市区纪委监委兜底办理。如,市纪委监委二室提级查办了芦淞公安分局庆云派出所原所长刘某涉黑“保护伞”案,市纪委监委三室提级查办了攸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原局长杨某生涉恶“保护伞”案,目前,两案均已办结,二人已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异地交办,去扰排阻。为防止涉黑涉恶案件侦办过程中的人为因素干扰、排除阻力,由市纪委监委实行指定管辖,异地交办,推动涉黑涉恶腐败及“保护伞”查处。
    做实做细案件查办。研判会商,月清月结。强化外部联合办理,市纪委监委、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的分管领导每月定期召开三人小组碰头会,对当月全市重点案件及问题线索办理情况进行研判会商,研究解决重点问题,安排部署下月工作,做到月清月结。强化内部会商研讨,市纪委监委先后6次专题研究打击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工作,24次部署调度打“伞”毁“网”工作。自4月1日中央督导组进驻以来,该市5个立案空白县区已在4月底前全部消除“空白点”。随警办案,协同推进。对重点案件侦办和问题线索,采取纪委监委、公安机关“双专班”工作模式,同步核查,直查快办,深挖彻查,做到扫黑除恶与惩腐打“伞”协同推进。目前,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已与政法机关形成协同配合机制,已协同配合查处41起党员干部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案件。
    做精做准督办问责。联点包案,做实督导。全市各级纪委监委班子成员分片负责,每人联系一个重点地区或单位,包办一个重点案件,强化监督执纪执法,指导督促摧“网”毁“伞”工作。如,今年3月,市纪委常委会班子成员,根据对联系的县市区打“伞”破“网”督查和调研情况,对线索摸排不多,惩腐打“伞”力度不大的县区实行约谈。督查督办,严肃追责。由市纪委监委、市委政法委成立联合督查组,对重点地区、重点领域及重点案件、线索开展明察暗访专项督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挂牌督办、挂牌整治,限期办理、办结。如,针对醴陵市石亭镇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较为严重的情况,责成醴陵市纪委监委对该镇自2006年以来的7任党委书记、6任镇长以及均楚中心派出所5任所长的工作履职情况和对黑恶势力的打击处理情况进行调查,启动追责问责程序。约谈问责,压实责任。每月对全市工作情况进行通报,连续两个月工作滞后、重点案件线索办理不力、工作数据不理想的县市区或成员单位,由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对党政一把手进行约谈。符合中纪委《关于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的意见》的执纪问责情形的,依法依纪予以追责问责。如,4月初,市纪委召开扫黑除恶打“伞”破“网”工作调度会,以逐一点评的方式直面问题,督促整改,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株洲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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