祁东:“四个强化”促“破网打伞” 推动扫黑除恶向纵深发展

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祁东县纪委监委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以“四个强化”深入推进“惩腐打伞”,严肃查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涉黑涉恶问题,严厉打击黑恶势力背后“保护伞”、“关系网”,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实效。
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了以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为组长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监督执纪问责领导小组,设立工作专班。下发工作方案,把惩治涉黑涉恶腐败纳入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的重要内容和督查考核范围,督促各乡镇(街道、管理处)纪(工)委、相关派驻单位落实专人专抓,并广泛发动群众积极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强化线索收集。发挥纪检监察信访举报作用,通过公开举报电话、设置举报箱、受理来信来访等方式,广泛收集有关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的信访举报。发挥巡察利剑作用,将发现党员干部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线索作为巡察的重要内容,通过专项巡察、延伸巡察等方式深入乡镇(街道、管理处)和县直单位摸排问题线索。依托“互联网十监督”平台,分析研判涉黑涉恶风险点,进一步拓展线索来源。与县扫黑办沟通协商,由县扫黑办对涉黑涉恶人员身份进行初核,发现有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涉黑涉恶的,第一时间向县纪委监委通报并移送。
强化协作配合。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加强与反腐败协调小组成员单位的沟通联系,做到纪法衔接、协调推进。对政法机关移送的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线索,优先处置。对已侦破的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案件,定期与政法机关会商分析,做到逐案过筛、逐一见底。对公安机关正在侦办的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案件,县纪委监委开启“双专班”模式,提前介入,深挖其背后的腐败问题、细查“关系网”、“保护伞”,防止就案办案、浅尝辄止。
强化执纪问责。县纪委监委严格按照“两个一律”开展一案三查。坚决查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涉黑涉恶腐败、放纵包庇黑恶势力甚至充当“保护伞”、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失职失职等问题,对工作推动不力、有黑不打、有恶不除、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的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及个人的监管责任。
2018年1月至2019年4月,祁东县纪委监委共受理涉黑涉恶腐败间题线索63件,已办结58件,査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15起,党纪政务处分15人(涉及乡科级干部4人),给予诫勉谈话11人,提醒谈话12人,移送检察机关3人。(祁东县纪委监委 江珂 贺志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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