蒸湘:开展清理清退违规享受公租房专项整治

“你单位在公共租赁住房工作中存在申请、初审、复审工作把关不严、监察管理职责不到位等问题,请立即整改到位。”近日,蒸湘区监察委员会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就公租房清理检查工作发出2019年第四号监察建议书,确保公共租赁住房真正惠及于民。
为保证公租房分配工作公开、公平、公正、透明运行,切实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问题,蒸湘区纪委监委多点发力,利用大数据精准监督平台,对保障对象情况实施动态管理,并不断强化对审批环节和工作程序的监督管理,严防严查房屋分配工作中的“微腐败”问题。
畅通渠道,全力保障。蒸湘区纪委监委将监督关口前移,通过入户调查、暗访、畅通信访举报等形式,深挖细排借用困难户名义租住保障房,转租保障房,利用职务之便优亲厚友、暗箱操作等问题线索。结合“互联网+监督”平台,对全区的公租房、低保、不动产交易登记、死亡人口管理等重点领域工作信息实时统计监控、公开公示。
加大清查,立行立改。通过督促该区住建局对住房保障业务相关工作和权力运行流程中的廉政风险点进行了全面排查梳理,根据2015年以来该区已分配的2337户公租房保障对象进行资格复查,发现因购房、购车、家庭财产、收入变化已不再符合公租房入住条件的共45户;针对2018年低收入住房保障家庭租赁补贴发放情况也进行数据对比,须退回补贴资金28230元。要求各镇街依据整改清单,务必于5月31日前完成整改任务。
完善政策,常治长效。区住建局先后2次向行政主管部门正式报告,请求对《衡阳市城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中未明确的具体实施细则及操作办法予以进一步明确,目前市住建局正在修改当中。根据《监察建议书》要求,下一步区住建局将进一步加大对公租房申请、审查、复审工作的督查力度,建立规范化管理长效机制。同时,蒸湘区纪委监委将着力用监督执纪的“探头”瞄准公共租赁住房领域,真正确保居者有其屋。
2018年10月8日至2019年5月17日,问责公租房申请审核工作失职渎职人员7人, 其中3人党纪政务处分、4人组织处理。(蒸湘区纪委监委 卜莹 刘晔)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