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故事.微体会】沅江:举报被查否,帮扶进行时

2019年4月25日一大早,当看到刚刚放养到田间的种虾扑腾开去,沅江市共华镇明月村村民刘彩红的心里,一下子欢快起来。春风拂来,压在她心头17年的阴霾也随之消散。
2018年3月,沅江市纪委收到中央巡视组转来的交办件,内容为共华镇明月村村民刘彩红反映村干部纵容亲属占用自家土地多年不归还。调查组立即行动,在村里足足呆了3天,翻阅近20年原始档案、走访10多名知情人后,了解到刘彩红反映的问题并不属实。
举报被查否。刘彩红却引起了调查组的关注。在走访中,他们了解到,刘彩红的丈夫自幼失去父母,很早就外出打工,家中田地交由村上按需处置。2002年,刘彩红一家4口回到村里,原有土地因多重原因一直由别人耕种。16年来,一家人靠借居亲戚家,租种别人的土地为生,生活十分艰难。
调查组在组织村干部和村民座谈时,了解到一个信息:当年,村里将无人种植的14亩地(包括刘彩红家的4亩)租给了郭姓村民,合同已经到期,但郭姓村民以自己投入较大为由,拒绝交还。
于是,调查组成员和村干部一道,多次去郭家协调,但没奏效。无奈之下,村委去年将郭姓村民告到了法院。同年11月,法院判决郭姓村民履行合同、交还14亩土地。然而,他断然拒绝执行。
就在刘彩红一家绝望之际,调查组多方奔走,争取到当地司法、法院、公安等部门的支持,于2019年3月26日,对郭姓村民采取强制执行方式,将刘彩红家的4亩多土地要了回来。村里还在取得相关村民同意后,将其余的10来亩土地免费租给她家耕种。调查组还指导刘彩红好好“开垦”这14亩地,通过“稻虾共生”种养方式发家致富。
4月23日,刘彩红将两面精心制作的锦旗,送到市县两级纪委,“心系老百姓、为民办实事”10个大字,是刘彩红发自肺腑的感激。(沅江市纪委监委 刘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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