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凰:严查“微腐败” 守护群众获得感

5月20日,凤凰县两林乡凉井村时任综治专干的石某芳因没有将村民的新型合作医疗参合费上缴问题受到严肃问责,被该县纪委监委在全县通报曝光。
2015年12月,两林乡凉井村村民石某明将2016年度全家4口人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费480元,交给凉井村时任综治专干的石某芳,石某芳没有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将石某明一家的参合费上交到两林乡医保办。2016年5月,石某明在浙江省打工脚扭伤骨折,到医院就诊时,被告知自己没有参加当年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无法报销住院医疗费,因经济困难石某明放弃住院,耽误了治疗。石某芳在工作中,不正确履行职责,导致石某明虽然缴纳了当年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费,却不能享受当年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并造成了不良的后果。2019年5月17日,石某芳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正是这些发生在群众身边所谓的小事情、小问题、微腐败,让群众直接感受到腐败对自己的伤害,对党和政府产生不信任感,严重影响了党群干群关系,致使党和政府的惠民政策在最后一公里被卡住了。”两林乡纪委同志在办理该案件的时候,严厉地指出了石某芳此次错误的严重性。
“对扶贫领域基层贪腐进行彻底纠正和零容忍查处,才能真真切切维护群众利益,人民群众的获得感才会越来越多。”这是凤凰县纪检监察干部的共识。今年以来,凤凰县纪委不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围绕“一棵树”、“一块地”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紧盯扶贫领域群众反映强烈、损害群众利益的人和事,聚焦“微腐败”,严防“微腐败”,惩治“微腐败”,重点查处贪污侵占、滥用职权、优亲厚友、虚报冒领、违规操作扶贫项目等问题,坚决守护好贫困群众的获得感。今年1月至5月,该县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中,发现问题线索112条,受理信访举报59条,立案45起,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8人,组织处理166人,追缴违纪资金1251.41万元。
下一步,凤凰县纪检监察机关将继续保持严实深细的工作作风,在扶贫工作中进一步找准职责定位,严查‘微腐败’,破除‘中梗阻’,打通全面从严治党的‘最后一公里’,确保党的好政策落到实处。(凤凰县纪委监委 金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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