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故事.微体会】桃源:梨园基地的分红协议

“梨园基地项目没有和贫困户签定分红协议。”市纪委监委督查组人员在“一季一专题”专项督查中,指出龙潭镇梨树垭村产业扶贫项目涉嫌违规违纪的问题。
梨树垭村地处高寒山区,林地多、耕地少,贫困人口达3000人,是市县两级重点帮扶的贫困点村,2018年底刚刚通过脱贫验收。难道市扶贫工作队为该村大力扶持的脱贫项目存在“猫腻”?带着疑惑与不解,我们开始了调查核实。
“现在我们正在给梨树包果,等到梨子卖出去,我家小孩下半年的学费就有着落了。”在去村部的路上,竹子见组贫困户李某笑呵呵地对我们说。
这似乎与我们掌握的情况有些出入。
“支书您好,我们是县纪委监委工作人员,请你简要介绍梨园基地项目有关情况,重点说明梨园基地的收益是如何分配的。”在向梨树垭村支书徐建华出示证件后,我们开门见山问出了心中疑惑。
“2016年2月,市扶贫工作队进驻到村里后,商量着利用村里处在高寒山区的特点,办一个梨园种植产业,长效解决村里贫困户收入偏低的问题。这个项目,市县财政先后拨了48万元,后盾单位帮扶了50万元,2016年11月,村里成立了合作社专门对梨园基地项目进行管理……”
“合作社关于梨园基地的收益是如何分配的?”
“梨园基地主要在竹子见村,2016年5月基地第一期工程建设的时候,确定竹子见村7个贫困户25个贫困人员为收益对象。”
“当时有没有分红协议?”
“当时没有。”
“现在有了?”
“现在有了。”
“现在的分红协议是什么样的?”
“主要是2017年下半年,省里对脱贫攻坚项目进行了暗访督查,当时指出梨园基地项目后期与贫困户的利益联结不紧密,没有让全村的贫困户全部收益,在2017年的9月6日,村里召开全村干部会议,对分红协议进行了整改,并向村民进行了公示。”
“请将分红协议拿出来给我们看一看。”
徐支书拿出了《梨树垭村民议事会关于扶贫项目竹子见梨园基地实施方案进行调整的决议》《梨树垭竹子见梨园收益分配方案告知书》和村里合作社与90个贫困户签定的《产业扶贫利益分享协议书》,协议书上明确写着梨园基地的收入,全村90个贫困户329人享受纯收入的80%,17户58人持有林地、田土承办权的农户享受纯收入的10%,剩下的10%作为合作社管理运行资金,协议书的落款时间是2017年9月6日,上面有81个贫困户代表签字。
看着这份分红协议,我们调查组的同志都如释重负,虽然目前梨园基地项目还没有产生效益,但是政府的扶贫投入没有被截挪,贫困户的生活改善已经看到了希望。
“龙潭镇纪委要加强对扶贫工作的监督,不仅要监督资金流向,更要监督收益分配,一定要确保扶贫资金用在贫困户身上。”临走时,我们向镇纪委书记许本杰特意作了交代。(桃源县纪委监委 文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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