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兴:剑指易地扶贫搬迁“粗放”现象

近日,资兴市兴宁镇纪委对黄鹤仙村副支书欧某甲涉嫌在易地扶贫搬迁申报中优亲厚友一案进行立案审查,这是资兴市严查易地扶贫搬迁“粗放”现象的一个侧记。
今年4月,该市在易地扶贫搬迁专项治理自查自纠过程中,发现兴宁镇易地扶贫搬迁户欧某乙提供的申报资料照片上的房屋并未进行拆除,还有人在里面烧火做饭,同时还有群众反映“那房子不是欧某乙的。”
线索确定后,该市专项整治办责成市纪委城区片工作组对该问题进行核查。经核查发现,欧某乙是黄鹤仙村副支书欧某甲的哥哥,在申请易地扶贫搬迁安置房过程中,欧某乙所需的相关资料及危旧房照片都是其弟欧某甲帮忙提供的。而在村上召开会议研究确定易地扶贫搬迁对象时,欧某甲不仅未对欧某乙的房屋真实情况作出说明,还隐瞒了其哥2000年已审批建设了170平方米住房的事实。因该村其他干部在对易地扶贫搬迁申报对象初审时并未进行实地核实,所以欧某乙被申报为易地扶贫搬迁对象。
虚假材料通过审查、搬迁对象识别不准的背后是工作“粗放”造成的,是典型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资兴市纪委监委综合运用明察暗访、突击检查、交叉检查、调研督导等方式开展监督检查,加大问题线索的摸排力度,在清查易地扶贫搬迁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的同时,严肃查处专项治理“走过场”“表面整改”“工作粗放”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
今年第二季度,资兴市纪委监委共开展6次易地扶贫搬迁调研督导,覆盖13个乡镇38个村,走访易地扶贫搬迁户129户,发现问题21个,已整改到位21个,核查问题线索3条,立案审查1件,问责处理5人。(资兴纪委监委 王睿 何海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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