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开展生态扶贫督查,查处65人

“安化县古楼乡原枫香村会计汪某初优亲厚友,在生态护林员评定中不按照程序开展评定,将不符合条件的弟弟汪某虎选聘为生态护林员,汪某初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汪某虎违规享受的生态护林员工资已全部退还……”日前,益阳市纪委市监委通报3起在生态扶贫领域中侵害群众利益的腐败和作风问题。
在今年一季度开展的扶贫领域“一季一专题”集中治理工作中,益阳市纪委市监委牵头扶贫办、林业局、审计局、发改局、财政局等部门单位,对全市生态扶贫进行了全方位“体检”。联合检查组采取查阅资料、察看现场、听取情况、走访群众等方式,对生态扶贫项目不实、生态扶贫项目管理不规范、虚报冒领和截留挪用生态扶贫资金、生态扶贫项目工程质量低劣、生态扶贫作风不实等问题进行了重点检查。各区县(市)按照省、市要求,以明察暗访、随机抽查、重点督查等方式开展集中检查,对2018年生态扶贫项目实现检查全覆盖。
今年1月截止6月底,该市共检查生态扶贫项目208个,涉及项目资金2130万元,受理举报23件,发现问题线索74个,立案13件,查处65人,其中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3人,组织处理52人,追缴违规资金68.18万元,退还群众资金14.94万元,公开通报曝光3期6人。
“生态扶贫是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重要方式,是实现生态保护与脱贫增收双赢的扶贫模式,对生态扶贫领域违纪违规问题,我们将以‘零容忍’的态度严查快处,要让更多的群众特别是贫困群众在生态扶贫中受益,要让更多的群众在生态扶贫中有获得感。”益阳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益阳市纪委监委 文小凤 曾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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