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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故事.微体会】古丈:生态公益林补偿金去哪儿了

编辑:谢平 祝萌琎 发表时间:2019-07-18 11:56 来源:三湘风纪网

    “有举报说默戎镇潭溪村克扣、骗取村民资金,我们去看看。”一大早,县纪委监委七室张主任就叫我跟他去潭溪一趟。
    张主任是检察院转隶过来的,有着丰富的工作经验,堪称“办案专家”,加之其执着认真、胆大心细的那股工作劲儿,大伙都习惯于叫他“老张”,跟着他办案可以学到很多东西。来不及多问,我们便出发了。事后得知,为提高镇纪委办案水平,充分发挥能手的“传帮带”作用,县纪委监委主要领导特意安排他带领该镇纪委共同办理此案。
    根据举报线索,村支两委可能存在挪用生态公益林补偿资金的问题。为了不打草惊蛇,我们决定先在外围进行“突破”。
    据镇林业站主要负责人介绍:“该村生态公益林面积共有6655.5亩,生态公益林补偿标准为:2007年至2009年每亩补偿3.5元,2010年至2012年每亩补偿8.5元,2013年每亩补偿15.5元,2014年至今每亩补偿14.5元。”又从镇财政所得知:“2007年至2012年,因当时村级没有集体账号,潭溪村1001亩集体部分公益林补偿金36036元,全部打入石某清(时任该村秘书)个人单独开设的账户;自2013年后,此项补助资金统一纳入‘村账乡管’,全部转入镇统一开设的村集体账户,由镇财政所统一管理。”
    在掌握了详实的情况后,我们来到了潭溪村村部。
    “石书记,您好,我们是县纪委的,找您来核实一些情况”。表明来意后,张主任便开门见山地问道:“2007年以来,村里的生态公益林集体部分补偿金是如何管理使用的?”
    “这些钱都用到村办公经费、发放组长工资、走访慰问等村务开支方面了,在用这个钱的时候,我们村组干部都会进行商量……”。石书记稍作思考后回答道。
    为进一步核实资金去向,我们又找到了时任村秘书石某清。张主任特意叮嘱我说:“查阅账目可不是一件简单容易的事情,要用火眼金睛,还要加上足够的细心耐心。”果然,在查看村账时,我们发现了一些蛛丝马迹。“石秘书,你看你这简易的登记账本中,2010年至2013年间村集体经济收支只有简单记录流水账,且记录不完整,无收支凭证”。 
石秘书支支吾吾,解释不清。
    “村里是如何分配公益林面积的?你分到的公益林面积有多少?是否存在分配不公的现象?”张主任不失时机地加以追问。
    石秘书似乎听出了张主任的弦外之音,态度有些诚恳地回答说:“在生态公益林面积分配到户的村组干部会上,我曾提出自己要多分一二十亩的要求,因为我在做公益林划界过程中承担了大量的工作。按照分配方案,我家可分42亩,实际分得60亩,多分了18亩,自2007年以来,多分部分累计补偿金大概1900余元。”
    经查,石某仲在担任原潭溪村党支部书记期间,还违反廉洁纪律,违规在本村承接工程项目。最终,石某仲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石某清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涉案钱款被悉数追缴,典型案例被公开通报。
    “老百姓的事都是大事”。在一案一总结座谈会上,张主任总结说:“扶贫资金是‘民生款’‘救命钱’,不容任何人打主意、动歪心、生歪念;村组干部要严守纪律规矩,主管部门要加强监督监管,严防盘剥克扣、挤占挪用、虚报套取、挥霍浪费。”纪检监察新兵小黄感慨:“敢于向扶贫资金伸黑手的,终将受到纪法严惩。”(古丈县纪委监委 黄鹏程  向云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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