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故事.微体会】辰溪:贫困群众的小事都是大事

“太感谢你们了,为这么个小事,你们再次上门!”6月27日,辰溪县修溪镇龚家湾村75岁的贫困村民欧阳某某对再次回访的县纪委监委的干部说到。
5月19日,辰溪县纪委监委信访室两名干部到修溪镇龚家湾村开展“双贴一提”( 即贴近基层、纪检干部走下去,贴近百姓、信访举报降下来,提高纪检监察机关公信力)活动。
当走访到八组村民欧阳某某家里,看到大娘在切笋子,信访室一名女干部一边帮老大娘切起了笋子,一边和颜悦色的和大娘拉起了家常,仔细大娘有什么问题要反映。
大娘说,前些年县里林地勘界,由于自己不在家,自家的林地划到时任村干部龚某某的户头,这两年听村里人说生态公益林每年国家都有一点补助,自己问龚某某要,龚某某说他的林地也有部分划归到别人的户头了,所以不肯将补助拿出来。
在大娘家里摆“龙门阵”的村民李某插言说,“钱又不多,你这个鸡毛蒜皮的小事情,人家不会帮你处理的”。两名纪检监察干部只是笑了笑,将事情了解清楚后就告辞了。
群众利益无小事,群众的小事都是天大的事。当天的走访完毕,县纪委监委立即将发现的问题线索向修溪镇纪委进行了交办,并督促镇纪委及时进行核查。
经镇纪委调查发现,因为欧阳某某的林地当时划在时任村干部龚某某的户头,龚某某几年来共计领取了欧阳某某的公益林补贴301.5元。
但龚某某说由于当时勘界不细,自己也有部分林地划到别人的户头。
“一码归一码,你领取了贫困群众的补贴必须及时交还给群众。”镇纪委对龚某某给予了诫免谈话,并要求及时将301.5元公益林补贴归还欧阳某某。6月7日,龚某某亲自将公益林补贴送到了欧阳某某家中。
6月27日,县纪委监委干部再次到欧阳某某进行回访,看群众是否满意。“满意!满意!钱拿到了,我的心就舒服了,你们纪委干部是好样的!”大娘连声说到。(辰溪县纪委监委 胡永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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