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口:“3+3+N”提升扶贫领域监督执纪“实战力”

“你们一定要搞清楚所监督的单位存在哪些问题,比如说群众反映的信访问题有多少,查了多少,扶贫项目有多少,资金有多少。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尤其要盯紧“19+2”单位在扶贫领域的工作是什么,存在什么样的问题”。
7月8日,洞口县纪委监委“老纪检”唐智龙的一堂《如何做好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课,让参加全县纪检监察业务培训的140名纪检监察干部是心惊不已。而这次140名纪检监察干部集体“充电蓄能”,却仅仅是该县纪委监委推行“3+3+N”模式,全面提升扶贫领域监督执纪“实战力”中“N”的生动体现。
自今年5月以来,该县纪委监委通过优化人员配置,搭建了“3+3+N”能力提升模式,其中“3+3”就是“老纪检+转隶干部+新进人员”“机关干部+派驻干部+乡镇纪委干部”“办案能手+半熟手+生手”的以老带新、以上带下、以熟带生3“带”模式,切实淬炼和提升纪检监察干部扶贫领域监督执纪的能力水平。在该县5月份开展的 “带着板凳下乡”清零扶贫领域问题线索活动中,该县一方面以老带新,安排老纪检干部、转隶干部和新进人员全程参加、共同参与的方式,实现法律法规知识、合法证据调取、诉讼程序、党规党纪、监督执纪问责等业务经验的交流。一方面组织158名纪检监察干部,按“机关干部+派驻干部+乡镇纪委干部”原则,组建了12个核查小组,以上带下,在日常扶贫领域监督执纪中“手把手”教学,提升扶贫领域监督执纪业务能力。特别是该县将机关98名纪检监察干部进行全面摸底,将干部分为熟悉审查调查工作办案能手、基本熟悉审查工作半熟手和审查调查工作生手三类,在对重大扶贫领域问题线索查处时,充分发挥经验丰富老同志的传帮带作用,确保高质量的精准执纪。
5月至6月,该县通过“3+3+N”模式完成了1722条扶贫领域问题线索核查工作,核查完成率为92.4%。化解信访积案41件,化解率为85%。立案70人,查处118人,其中给予党纪政务处分4人、诫勉谈话 11人、约谈6 人、通报批评 56人、批评教育 20人、提醒谈话21人。(洞口县纪委监委 陈林 葛晓华)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