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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门:以案促改做好扶贫领域专治“后半篇文章”

编辑:谢平 祝萌琎 发表时间:2019-07-19 08:48 来源:三湘风纪网

    “胡某是我们以前朝夕相处的同事,看了他的警示教育片,我感到非常痛心。通过今天这个警示教育大会,我会更加珍惜现在的工作岗位,敬畏法纪、严守底线。”近日,在石门县民政系统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大会上,胡某曾经的同事深有感触地说道。
    为充分发挥典型案件的治本功能,达到“一案一警示、一案一整改”的工作目标,做实做细审查调查“后半篇文章”, 5月份,石门县纪委监委出台了《关于推进以案促改制度化常态化的实施方案》。其中明确将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关注度高,尤其是村霸、涉黑涉恶“保护伞”、脱贫攻坚和民生领域的腐败案件作为以案促改典型案例,并绘制了《以案促改工作流程图》,按照选取案件、制发文书、组织实施、专题报告步骤实施推进。
    胡某系该县民政局农村低保股原股长,因利用职务之便骗取民政救助资金,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因犯贪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十万元,此案是该县查处的一起扶贫领域典型案例,也是该县纪委作为以案促改的第一起典型案例。针对该案暴露出来的问题,案发单位制定了《以案促改工作实施方案》,组织召开了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大会,深刻剖析问题根源,并从日常教育、监督管理、制度执行、权力制约等方面入手,采取关键岗位谈心谈话、重点岗位轮岗交流、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等方式开展系列整改活动。
    “通过开展民政系统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大会,深挖问题根源,进一步筑牢扶贫资金安全“防护网”。通过警示教育、剖析原因、查漏补缺、建章立制,逐步将权利的“笼子”扎紧扎牢扎实,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成效,做深做细‘后半篇文章’。”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石门县纪委监委  邓芳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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