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故事·微体会】桃江:包工头收了贫困户一万块钱押金?

“新房子建好花了多少钱,政府有没有向你收取自筹资金呀?”
“我不晓得好多钱,政府来的建房钱都取出来给了包工头,收了1万块钱押金,后来退了1千块给我。”
“收钱和退钱的时候有没有开收据?”
“都没有开,村干部直接要我交给的包工头。”
易地扶贫搬迁怎么会收取贫困户的押金?退了1千,其余的9千去了哪里?村干部受政府委托收钱尚可理解,为什么是由包工头收取?
6月18日,在和同事走访易地扶贫搬迁贫困户张某某时,几句对话在我们脑海里划出一连串问号,涉及到扶贫资金,这事很敏感,是贫困户记错了,还是这里面存在违纪违规行为?带着疑问,我和同事来到了贫困户所在村的村部。
有了易地扶贫搬迁集中治理专题开展以来对政策的熟悉和分析,以及今天的走访了解,面对要找的村部工作人员莫某某,我们开门见山——
“张某某家的易地扶贫搬迁项目你知道情况吗?”
“这个我晓得,我还是他的帮扶责任人,他那个房子泥水匠当时都说钱不够,不愿意给他建,后来还是我帮他去找的包工头。”
“他这房子大概建了多少钱?”
“主体工程是11.5万元。”
“张某某说他给你1万块钱押金,你说直接给包工头就是,有这么一回事吗?”
“是的是的,那个是我说的。”
“政府给张某某的建房补贴是11.6万元,又收了他1万块钱押金,主体工程是11.5万元,那剩下的1.1万元去哪里了呢?” 我们决定先弄清楚资金去向,暂时不去探究押金这一提法和收取是否合理。
“押金给包工头了,卡里的钱也都给了包工头,剩下的钱用来打水井,搞水电安装,打水泥坪等等工程了。”莫某某对自己所提的所谓剩下的工程似乎需要仔细寻思,又说不出个所以然。
“你给包工头钱的时候有没有要他打收据?”
“打了收据。”
莫某某拿出一本工作笔记本,里面夹有三张包工头手写的收据,合计资金是11.5万元,与其刚刚说的主体工程造价正好吻合。
在最后一张收据上赫然写着“包括张某某支付的押金壹万元整”,照这么看来,张某某的押金已经被扣除,可是又没有退还给他,且莫某某对扣除一事总是闪烁其词,说不清楚资金的具体去向。加上政府下拨的3万多元的易地扶贫搬迁后续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总共4万多元,具体用到了哪些地方是一笔糊涂账。
后经进一步调查,查清莫某某在张某某易地扶贫搬迁后续基础设施建设过程中利用职务之便,私自承揽工程,且存在虚报工程、套取资金的行为。7月10日,莫某某被党纪立案调查,相关人员也被给予不同程度的处理。
1万、1.1万、3万、11.5万,现代社会,案例中的这些金额对很多人来说可能只是一个不痛不痒的数字,但是对于无论因何种原因致贫的贫困户来说,这都是一笔巨款,是能够大大改善他们生活状态的“救命钱”,对这样的资金“心怀鬼胎”,伸出“脏”手,无论于个人情感、党纪法规都是不能容忍和宽容的。
检查之初,我们想,该村只有一户易地扶贫搬迁户,应该不会出现问题。调查的最终结果有些出乎意料,又似乎在意料之中,这次的经历也告诉我,在今后的工作中更要避免先入为主,要设身处地站在群众的角度去思量,要时刻告诫自己:你以为的小事,可能就是群众的大事。(桃江县纪委监委 黄芬 王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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