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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故事•微体会】 岳麓:我的农村危房改造资金怎么缩水了?

编辑:谢平 祝萌琎 发表时间:2019-07-19 10:40 来源:三湘风纪网

    “喂,请问是区纪委吗?”岳麓区雨敞坪镇泉水湖村群众宁某山。
    “是的,请问有什么可以帮你吗?”岳麓区纪委专治办接到举报电话。
    “我有个情况要反映,近期,我从村上看到我2016年申请的农村危房改造资金公示的是4万元,可我只领到了2万元,还有2万元被村干部贪污了,请纪委帮忙调查。” 岳麓区雨敞坪镇泉水湖村群众宁某某。
    “好的,我们将对你反映的情况进行调查,调查完成后,相关结果会及时告知你。”
    “这个里面应该有问题,我立即请示领导,由我们专治办对该情况进行初核”,区纪委专治办集体会商后决定。
    “事情是这样的,宁某山于2016年向村上申请了农村危房改造项目,经批准审核,确定为2016年农村危房的改造对象。但是到了2016年9月份的时候,宁某山说他没钱,今年不建了,希望明年再建。考虑更换资料、重新申请比较麻烦,我和民政干部侯某湘商量,将列为2017年排名第一的农村危房改造对象李某春换到2016年来建,资料就直接用宁某山的,来年再用李某春的资料申请,直接给宁某山就行了。在征得李某春同意后,我们就这样操作了。可是,谁知2016年上级审核时,将宁某山确定为重点补助对象,补助标准是4万元/户;而2017年,李某春的资料申报的,补助标准为2万元/户。因建房者不是本人,我们村上就没有给他们按“一卡通”发放,而是另行开了存折,放民政专干侯某湘手中。考虑2016年实际建房者是李某春,这4万元补助资金到位后,我们就全部给了李某春了,你们看,这是李某春的收条,这其中的差额我们村上也没拿。这是我们工作的失误,为图省事,作了张冠李戴的事情,造成了群众的误解,并引起了不必要的矛盾和麻烦。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一定更加务实、认真,不再出现这样的错误。”雨敞坪镇泉水湖村村主任周某强在调查时说。
    经过核查,雨敞坪镇泉水湖村主任周某强、民政专干侯某湘通过以宁某某、李某某资料互换的方式申请农村危房改造项目,存在弄虚作假的情形,周某强、侯某湘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群众利益无小事,我们不能为图省事,用简单的工作方式,变通地执行上级的各项惠民政策,引起群众不满,损害群众利益。基层干部是党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更需要用务实的工作作风,扎实的工作态度,将群众的冷暖记心上,当好群众的知心人,党群干群关系才会密切。对其中的违规违纪者的从严查处,彰显了纪委惩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的态度和决心。(岳麓区纪委监委 谭金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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