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宁:强化易地扶贫搬迁和危房改造项目资金监管

今年以来,新宁县纪委监委全面聚焦主责主业,紧盯扶贫领域政策落实、项目实施、资金运行,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特别是加强对易地扶贫搬迁和农村危房改造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的监督,确保资金专款专用,助力精准脱贫工作。
坚持专户专账,做到规范管理。该县严格按照文件规定,对易地扶贫搬迁和农村危房改造项目资金由县扶贫公司在财政设立专户,做到专户专账管理,严格专款专用,独立运行核算;同时,将易地扶贫搬迁和农村危房改造业务与其它业务物理隔离,做到独立封闭运行,确保安全规范。
坚持单独承接,做到支付及时。该县易地扶贫搬迁联席办制定出台分散自建和集中安置资金拨付管理办法,明确住房建设资金的拨付时间和拨付程序。要求该县扶贫开发公司依据审定后的《新宁县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建房补助拨付审批表》及时审核相关补助资金,并借助现有的惠农补贴“一卡通”发放平台,由县乡财局直接打卡发放到搬迁户的账户。该县2016年—2018年实施分散自建5996人的补助资金已全部拨付到位;集中安置点项目严格按合同支付工程进度款,截止2019年6月,已拨付资金52860万余元,目前,所有项目资金均按时间节点进行支付,无一差错。结余资金将按照上级文件政策要求,优先用于易地扶贫搬迁后续产业扶持,确保了资金发放安全、便捷、及时。
坚持公示公开,做到阳光透明。该县建立完善易地扶贫搬迁和农村危房改造纸质档案,实行“一户一档”,批准一户、建档一户,及时、全面、真实地反映改造情况,防止弄虚作假。同时,实行“线上线下”双公示公开,将易地扶贫搬迁和农村危房改造补助户主及资金额度等信息在政府官网的“惠民资金公示专栏”进行线上公示,同时在各乡镇、各行政村设立公示栏,进行线下公示公开,确保易地扶贫搬迁和农村危房改造项目资金使用阳光透明。
坚持常态化监督,做到严肃执纪问责。该县纪委监委牵头,联合发改、住建、审计、财政、扶贫等部门,集中力量开展易地扶贫搬迁和农村危房改造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重点整治落实易地扶贫搬迁和农村危房改造政策不实问题、易地扶贫搬迁和农村危房改造领域违纪违法问题、易地扶贫搬迁和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中存在的“四风”问题和易地扶贫搬迁和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落实“两个责任”不力等问题。同时,加强对易地扶贫搬迁和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不实甚至弄虚作假,扶贫项目管理不规范等问题的常态监督检查。
1-6月,该县共查处1起克扣村民易地扶贫搬迁和危房改造资金问题,党纪处分2人,对1起在易地扶贫搬迁和危房改造中工作不力问题进行立案查处,警示约谈5个职能部门负责人,责令6个乡镇12个村对保障房质量和折旧复垦未到位等问题限期整改到位。(新宁县纪委监委 余达 伍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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