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山:易地扶贫搬迁专项治理追缴资金107.6万元

为深入推进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第二季度“易地扶贫搬迁”专项治理,蓝山县各职能部门主动履责,早谋划、细督查、抓整改,积极推动“易地扶贫搬迁”专项治理取得实效,进一步提高贫困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
主动作为早谋划。蓝山县结合易地扶贫搬迁“三排查”、“三签字”工作,提前2个月制定工作方案,制作了关于对象确定程序不规范等七个方面问题的专项治理检查表格,通过搬迁户签字认可的方式避免检查“做样子”。县纪委监委切实履行集中治理工作的监督责任,对相关职能部门专项治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调度,建立“一周一小结,一月一调度”的工作机制,对工作进度和成效定期通报和推进,共组织召开易地扶贫搬迁专项治理部署会、推进会5次。
联合协作细督查。专项治理领导小组主动下访,走村入户,到贫困户家门口查找问题,由县纪委监委联合县发改局、县扶贫办、县住建局组成4个督查小组,重点查找“对象确定程序不规范、对象是否精准、项目资金使用及安置户自筹金情况”等问题,对全县566户安置户一一进行排查,特别是对分散安置的156户对照督查表格仔细询问,保证不遗漏每一个细节,共发现问题126个。通过县联席办、县住建局、县审计局等单位的大数据比对,发现既享受危房改造补助,又享受易地扶贫搬迁政策1户。通过实地走访发现1户贫困户易地扶贫搬迁新建房选址不当。
压实责任抓整改。县纪委监委采取“四不两直”督查方式深入村组核实、督查,严防专项治理“走过场”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严格督查整改,对问题集中、工作敷衍、整改不力单位进行问责加压。共诫勉约谈10人次、批评教育18人次,共完成问题整改118个,其中工程质量问题95个,旧房未拆问题3个,贫困户未搬迁问题3个,安置点基础建设问题1个,安置点安全卫生问题3个,安置点功能不全问题13个。蓝山县在易地扶贫搬迁专项治理中,立案1件,组织处理28人,追缴资金107.6万元。(蓝山县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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