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故事.微体会】汉寿:“300元”也要追回

“刚刚接到一条线索反映王海坪社区某干部涉嫌在几年前索拿卡要问题,小罗,我们现在就去社区了解情况。”一大早,我和县纪委监委调查组成员黄英迅速赶往王海坪社区找到当事人杨某家。
“请问,杨某在家吗?我们是县纪委监委的工作人员。”
“不在不在,你们干部找我们老百姓没什么好事。”没想到,遭来杨某的妻子陈大姐一阵“冷言恶语”。
她为何对我们如此不友好?这其中是有着什么误会吗?我心中满是疑惑。
经过一番耐心解释并道明来意后,陈大姐终于愿意和我们交谈。
“我家现在这房子是2013年修建的,当时申请了危房改造资金10000元,2013年12月份社区秘书高某要我们领这10000元钱,但实际只给了9700元。”她叹了口气。
“为何只有9700元?还有300元呢?”我们不解。
“那300元……”陈大姐轻声说:“当时高秘书说,他为这10000块钱跑了好多路,费了好多力,就从里面‘扣’了300元当‘辛苦费’。”
听完大姐的话,我感到震惊又愤懑,“当时您为何不向我们反映这种情况呢?”
“300元又不多,我们估摸着这种小事,上面肯定也不会管。”
“300元事小,损害你们的利益事大啊!”我和黄英心里顿时说不出的难受,瞬间明白陈大姐为何刚才对我们如此不友好:社区干部索取“辛苦费”, 基层干部形象“跌谷底”。
随后,我们找到原社区秘书高某详细了解情况。
“那300元是我拿了,但我认为这是我应拿的,因为办理手续我跑了很多趟,拿点‘辛苦费’不为过。”没想到高某不但没有意识到自己的错误,反倒认为拿这300元是理所应当。
“危房改造资金是帮助贫困户解决最基本的住房安全问题的扶贫资金,是困难群众的‘保命钱’,不能任你随意克扣!”
“只有300元呀,我跑路也花了成本。”面对黄英的批评教育,高某不以为然。
“扶贫资金一分一厘都不容侵占”,黄英义正辞严地说道,“何况你是老党员干部,为群众跑跑腿、办实事是职责所在!”。
高秘书听完有点羞愧,“是我老糊涂了,身为党员干部不应计较这点得失,更不应打扶贫资金的半点主意。”高某承认了自己的错误,向我们做了深刻的检讨,并主动提出退还其索取的那300元。此刻,我们着实为高秘书的迷途知返感到高兴。
当天下午,我们再一次来到杨某家,将这被“扣”的300元退还“原主”。
“真是太感谢你们了,6年前的300元钱,仅用5天时间就追回来了,给你们点赞!”看着杨某和陈大姐感激的笑脸,我和黄英深感欣慰。
群众利益无小事,一枝一叶总关情。300元虽然数额不多,但深深伤害了群众的心,啃食了百姓的获得感,极大损害了党的形象。我们纪检监察干部作为党的忠诚卫士,要践行忠诚干净担当,向群众身边的“蝇贪”亮剑,维护好群众的切身利益,回应群众的期盼。(汉寿县纪委监委 余雁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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