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县:持续深化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治理

今年上半年,衡阳县按照中央、省、市深化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治理的相关精神要求,以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为抓手,围绕脱贫攻坚冲刺阶段各项任务,进一步做细做实日常监督,严肃惩治侵害群众利益的“微腐败”。
全面推进“互联网+监督”平台建设,依托平台大数据分析优势,着力解决“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今年1月1日至 6月30日,全县共公开村级财务收入8360余万元,公开村级财务支出8557余万元,上传票据29468张,一季度结账率100%,实现了民生项目资金和村级财务数据全公开。
全面开展“一季一专题”专项治理,按照全面自查自纠、普查、重点抽查,总结提高四个阶段逐步推进。今年1月1日至6月30日,生态扶贫、易地扶贫搬迁等领域共核查生态扶贫项目3个资金84.23万元,核查易地扶贫搬迁对象2422户7885人,安置点54个,督促整改问题479个,查处8人,追缴违纪资金10.934万元。
全面整治扶贫领域官僚主义、形式主义。将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与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结合起来,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结合起来,与污染防治、环保问责等专项检查或督察结合起来,一体化推进监督执纪问责。今年1月1日至6月30日,该县约谈8个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及驻村扶贫工作队长,查处扶贫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4人。
2019年1月1日至6月30日,全县共立案查处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16件,立案办结13件,查处18人(其中组织处理7人,党纪政务处分11人),追缴违纪资金67.4万元,退还群众资金42.44万元,发出通报6期,通报典型案例10件13人,切实增强了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衡阳县纪委监委 彭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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