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溪:清退违纪资金72万,让群众在反腐中获得真金白银

“虽然钱不多,但事隔四五年,钱还能回到手上,真的没想到。”村民杨自琼接过150元清退款感慨地说,3月8日,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泸溪县潭溪镇纪委工作人员,到该镇盘古岩村二组盘古岩寨上符礼好家里召开退款现场会,37户农户领到了被违规收取的水表费,共计5550元整。
据了解,在近期开展扶贫领域“一口井”专项整治行动中,泸溪县纪委发现:2015年,县水利局在潭溪镇盘古岩村实施人饮工程过程中,存在违规收取水表安装费。县纪委向潭溪镇纪委交办了问题线索,要求镇纪委进一步核实清楚。经查,在实施该人饮工程中,一共有37户村民安装了水表,县水利局违规收取了每户150元的水表费5550元整。
这是泸溪县退还群众资金的一个缩影。今年以来,在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工作中,该县纪委监委为了保障群众的最大利益,在事实清楚的基础上,采取了“案清款退”的方式,使群众的受损利益在第一时间得到弥补。
该县在开展“一口井”、“一棵树”、“一块地”、“一张床”等扶贫领域专项整治行动中要求,要将违规收取的、克扣截留的群众资金全部退还给群众,该给群众的钱,一分不能少,让群众切实感受到整治工作带来的实际成效,不断增强群众在反腐中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为落实行动要求,该县纪委监委开展“百日大走访”活动,广大纪检监察干部深入基层,变群众“上访”为干部“下访”,畅通群众举报、来信来访等多种举报渠道,全方面收集群众关注的痛点难点。重点查处克扣和截留群众资金问题和医疗、教育、扶贫等领域乱收费问题,将收缴的违纪资金第一时间全部退还给群众,让群众在反腐中获得真金白银。
今年1至6月,该县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立案47件,追缴资金384.41万元,上缴财政资金308.90万元,退还群众资金72.51万元,纵深推进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泸溪县纪委监委 胡灵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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