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故事·微体会】北塔:一低保户名下竟有小汽车?我要举报!

“刘书记,我们就想知道,低保不应该是最低生活保障吗?周某某家不符合规定,谁给他办理的?”盛夏时分,连日无雨加重了房间里的闷热感。北塔区田江街道办事处纪工委书记刘昊一边安抚前来举报线索的群众,一边立刻着手安排专案会议,汗水不一会就湿透了后背。
举报人声称,社区里有一户居民,生活水平比大家都要好,还能享受国家低保,于情于理都让人难以接受,甚至引发了对政府公信力的质疑,“难道他家背后有人?”
低保事关民生,必须要给群众一个满意的交待!刘昊当即向举报群众做出承诺,一定会秉公查证、照章办事,维护政策的权威性、纪律的严肃性!
“被举报人是因病申请低保的,我们要从这入手,查就诊记录,同时清查他名下财产。”专案会议上,刘昊有条不紊的安排调查事项,决定兵分几路同时展开工作。
为了拿到第一手资料和证据,调查组驱车前往市民政局、车管所、交警大队,以及市区多家医院,核查被举报人的就诊记录。但是由于此前医院档案信息化建设不完善,很多资料年久丢失,给调查带来很大的不便,调查之路感到异常辛苦……
眼瞅着一个星期过去不见进展,为了打开僵局,刘昊决定从举报人处着手。首先告知他们当前调查的进展,同时也进一步表明了纪工委一查到底的决心!在他的循循善诱下,举报人也慢慢消除了疑虑,决定配合调查谈话,为调查组提供了更多线索。
终于,经过一个星期的四处走访,从车管所得到了一条有价值的信息。原来,被举报人在2017年购买了一辆小轿车,登记在自己名下,在车管所有登记记录。身为低保户,在拿着国家最低生活保障的同时,名下竟然登记了一辆小汽车,难怪引起群众如此大的反响!
案件水落石出,拿着已经掌握的证据和调查笔录,刘昊向街道党工委请示,依照《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管理办法》,取消被举报人的低保资格。同时,也对当年的审批人员立案追责。
“尽管调查过程十分曲折,但是消除了群众的疑虑,维护了政策的权威,再苦再累也值得了!”连日的奔跑让工作人员们的脸都黑了“几度”,但是内心生发出的使命感,抵消了夏日的酷暑。
“看到纪委同志那么负责任,把事情调查的清清楚楚,我们非常满意!”举报群众连连竖起大拇指,点了大大的一个“赞”。这顿夸赞让连日加班许久的刘昊感到一阵清凉,但是只能有稍许的喘息,他们又要奔赴下一个案件现场了……( 北塔区纪委监委 梁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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