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邵:打出易地扶贫搬迁集中治理“组合拳”

今年4至6月,根据省、市专治办的部署要求,新邵县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易地扶贫搬迁专题治理,通过压实责任、精准监督等,进一步推动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深入开展。
周密部署压紧压实责任。该县专门成立新邵县易地扶贫搬迁专题集中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新邵县易地扶贫搬迁专题集中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由县发改局牵头组织,县纪委监委督促指导,联合县扶贫办、财政局、住建局及各乡镇共同开展,对具体工作任务作出安排部署,同时落实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齐抓共管工作格局。
对标对表全面自查自纠。盯紧搬迁对象确定程序不规范、对象不精准等七个方面的治理重点,开展全方位问题查摆。各乡镇及相关职能部门结合各自实际深入开展自查自纠,认真梳理问题,摸清底数、列出清单,对问题线索进行大排查、大起底,并立行立改、真改实改,将违纪问题线索及时移送纪检监察部门。
严明纪律精准监督执纪。从5月20日开始,县专治办抽调县纪委监委、发改局、自然资源局等单位工作人员共12人组成3个专项督查组,对37个贫困村的易地扶贫搬迁工作进行专项督查。督查人员采取查阅资料、察看现场、入户核查等方式,聚焦主体责任落实、相关监管部门履职、资金项目使用管理、后续工作推进,深入了解易地扶贫搬迁推动和整改落实情况。共察看16个集中安置项目,核查427个农户易地扶贫搬迁补贴资金发放情况,发现问题30个,移送涉嫌违纪线索2条。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准确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从严从快查处易地扶贫搬迁中虚报冒领、优亲厚友、履责不力等违纪违法行为,持续强化不敢、知止的氛围。4-6月,该县共查处易地扶贫搬迁腐败和作风问题8人(其中党纪政务处分1人,正在立案调查1人,诫勉谈话3人,批评教育3人),追缴违纪资金4万元。(新邵县纪委监委 刘志军 刘立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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