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县:生态扶贫专项治理6名村官被处分

近日,岳阳县通报了6起生态扶贫腐败与作风问题典型案件,给予步仙镇狮山居委会主任胡某、铁山湖村村主任万某等6名村干部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收缴违纪资金37.6万元。
2月中旬,岳阳县纪委监委收到问题线索,“生态扶贫专款得不到专用,存在违规套取、侵占、冒领公益林补贴款的嫌疑”。县纪委领导高度重视,联合县林业局、扶贫办,随即采取四项措施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生态扶贫腐败与作风问题专项治理。
摸清家底。全县的生态扶贫工程项目招投标、生态扶贫项目资金发放以及生态扶贫管护员选聘等均登记造册,涉及全县15个乡镇(办事处),项目资金达3千余万元。
找准问题。县纪委将制定的《生态扶贫专项治理方案》和《自查自纠清单》发放给各责任单位和部门,要求县林业局、扶贫办等责任单位自查自纠,重点在生态扶贫工程项目现场、审批流程、资金发放记录等方面,是否存在虚假项目或工程项目低劣,补偿资金是否发放到户,是否存在截留挪用、优亲厚友、虚报冒领,相关项目是否按规定程序或时间节点实施推进。通过自查自纠共发现生态扶贫领域问题线索10起。
深入检查。根据制定的督查方案,县纪委成立2个生态扶贫工作督查小组,通过核查书面材料、上户走访、实地查验、询问核证等方式,对公田、毛田、柏祥、荣家湾等7个乡镇的5项生态扶贫项目进行了重点抽查,发现突出问题线索17起,找准了问题所在。
严肃问责。针对抽查阶段发现的17起突出问题,限期整改14起,落实整改不力的一律从严处理,立案6起,重点对荣家湾镇公诚村村干部屈某、吴某,荣鹿新村村干部彭某侵占项目资金问题进行了立案查处,给予村干部屈某、彭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村干部吴某留党察看一年处分,并追缴收回全部项目资金。
“扶贫领域腐败专项治理事关全县脱贫攻坚顺利推进,对一些村干部不收手、不收敛,搞“雁过拔毛”的问题,一律从严从快处理,相关案件进行通报曝光,务必确保扶贫资金专款专用,惠及当地群众百姓。”岳阳县纪委监委负责人表示。(岳阳县纪委 彭六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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