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故事·微体会】衡阳县:“危”房隐“形”记

“刘某元家的情况确实十分困难,他本人年老体弱,他老婆又身有残疾,我同意他家享受危房改造政策。”
“刘某元家境贫寒,又无其它经济来源,他申请危房改造,我表示同意。”
这是溪江乡原朝日村村民代表会上的一幕。今年年初,我们溪江乡纪委接到上级批转的反映朝日村刘某元隐瞒原有住房,以无房户名义套取危改资金等问题的信访件。接到信访件后,我和纪委副书记老朱立即展开初核工作,“危房改造经由村、乡、县逐级审核,有房户怎么变成无房户了”。我们首先调取了刘某元申请危房改造的档案资料。翻开档案资料,相关会议纪录、危房鉴定表,申请表、审批表、验收表等手续均齐全,那么问题会出在哪呢?带着这一问题我们实地查看了刘某元家并走访了附近群众。
“刘某元家是我们村的贫困户,他本人年老体弱,老婆又身有残疾,前年家里建了一栋新房,以前的老红砖屋也空在那里。那年他家里申请危房改造补助,组里开了会,大家都同意的。”
在了解详实情况后,我和老朱来到了时任村支书钟某初家里。钟某初家干净、亮堂,一位老者眯着眼睛从卧室走出来,我问道:“您是钟支书吧,我们是镇纪委的工作人员,今天过来是了解一下刘某元家危房改造的情况。”
“刘某元原来的住房不符合危房改造条件,他当时多次找我和包组村干部民兵营长刘某喜,提出他家现在住的房子建了十多年了,已经很破旧了,如果再建房又拿不出钱。现在国家有政策,危房改造可以享受资金补助,请村里帮忙把他按无房户向上面申请危房改造,多解决一点建房资金。我们考虑到他家的实际情况,经过村里会议决定,一致同意把刘某元作为无房户向上面申请危房改造资金。镇里的领导也没有来他家现场查看,只是电话询问了刘某元是否家里有房。”
随着调查的深入,一起由邻里同情同意、村里隐瞒造假、相关部门和人员监管不力,“有房”变“无房”套取国家危房改造资金的事件真相逐渐浮出水面。一份载满邻里“情义”的会议纪录,一张没有进行现场鉴定的危房鉴定表,一套流于形式的申请表、审批表、验收表,一幢房子就这样从“有”到“无”。
最终,原朝日村村支书钟某初、民兵营长刘某喜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溪江乡分管危房改造的副乡长钟某义受到诫勉谈话,被刘某元骗取的4万元危房改造资金也被及时追回。
“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身处最前沿的基层干部这根“针”,是联系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是党和国家的“神经末梢”,基层干部要通过穿针引线、承上启下,用扎实的工作作风,按程序办事、按规定办事、按制度办事,党的方针政策才能真正落到实处,惠及人民。(衡阳县纪委监委刘青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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