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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化:按下“改革”键,源头治理扶贫领域“微腐败”

编辑:谢平 祝萌琎 发表时间:2019-08-15 17:28 来源:三湘风纪网

    8月2日,新化县村级小微权力风险防控改革试点工作正式启动,这是该县深化改革,探索从源头上治理扶贫领域“微腐败”的最新举措。
    今年以来,新化县炉观镇重点围绕村级工程和村级财务,率先对提升基层治理水平、遏制基层腐败进行有益探索,日前,娄底市纪委将该镇定为全市改革试点乡镇。
    对村级工程项目监管机制的完善是本次改革最大的亮点。一是项目资金实行乡镇评审。为填补村级工程项目资金预算决算评审空白,设5名兼职村级工程项目评审员,负责30万元以下工程项目的预算、结算评审,由县财政、审计部门授权并负责培训。结余项目资金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后,奖励用于本村的公益事业基础设施项目建设,以此来激发村干部的节约意识,有利于化解部分村级债务。二是“四议两公开”施行年度决议制度。每年底或年初就对来年或当年计划实施的所有村级工程项目进行“四议”;年中新增的项目由村党员大会及村民代表大会授权村民议事会决议。项目资金到位后,由村民议事会依据村级工程项目管理相关规定决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和发包方式,并将实施结果在下一次党员大会、村民代表大会上通报。这样,党员大会、村民代表大会由每个项目召开一次改为全面只开一次,极大地减少了议事成本,缩短了项目实施时间,也做真了会议记录。三是规范村级工程项目配套费用。村级工程项目实施时,将实际发生的勘探设计费、监理费、评审费、资料打印费等必要费用,也列入项目成本。这就有效避免了部分村干部因资金不足而违规操作犯错的可能。
    此外,新化县还鼓励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在村级财务中确保村干部业绩考核奖发放到位,并通过考核对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适当发放误工报酬,从而激发村干部干事创业、村务监督委员会主动监督的积极性。
    “我们启动这次改革试点工作,就是要进一步完善机制,高效、便捷监管村级财务和工程,对扶贫领域‘微腐败’进行釜底抽薪式治理,彻底铲除‘蝇贪’‘蚁害’温床。”该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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