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安:“四个强化”深入推进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

2019年以来,东安县纪委监委把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坚决履行脱贫攻坚监督职责,勇于使命担当,敢于执纪亮剑,突出“四个强化”,深入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为全县脱贫攻坚工作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
强化精准问责,让“第一种形态”有力度有温度。精准运用“四种形态”,尤其注重用足用活用好“第一种形态”,在保持高压的前提下更加注重保护干部积极性。2019 年1-7月,全县在扶贫领域运用“四种形态”处理516人,占比分别为92.248%、6.783%、0.581%、0.388%,“第一种形态”占比大幅度增加,对问责、动纪的把握更为严格精准,对谈话批评类组织处理措施运用更加充分灵活,有效杜绝“一有错就问责、一问责就动纪”的错误倾向。坚持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全过程,建立受处分党员干部日常教育管理常态化机制,积极开展“暖心回访”。1-7月,共对42名受处理干部进行回访教育,帮助放下思想包袱、轻装上阵,激励担当作为。
强化“一案双查”,让脱贫攻坚主体责任落实落好。县纪委监委领导班子成员深入基层开展“四不两直”暗访调研,督促压实脱贫攻坚党委政府主体责任。坚持既查具体责任人责任,又查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监管责任落实情况,督促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注重对扶贫领域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监管责任落实不力的领导干部进行问责,突出问责的典型性、代表性,切实解决该问不问、问“下”不问“上”的问题。2019年全县扶贫领域问责47人次,组织调整或组织处理19人次,纪律处分29人次。
强化督促指导,让监督执纪问责更精准更高效。完善扶贫领域案件质量查错纠偏机制,开展问责工作面对面指导,现场提出改错纠偏建议,面对面帮助基层解决问责泛化简单化问题。举办纪检监察干部培训班,就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开展、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解读,以及精准把握和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进行专题授课,着力提高基层纪检监察干部业务能力。
强化作风建设,让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抓得深做得实。县纪委监委牵头统筹安排、强力推动,督促各级领导机关以下看上,严肃整治不敢担当、责任下推、疏于监管等官僚主义问题,加大责任下推和不落实问题查处力度。截至目前,全县共查处扶贫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7个,处理25人,其中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1人;分2批对3起扶贫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案例进行了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发挥了强烈的警示教育和震慑作用。(东安县纪委监委)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