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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三个到位” 精准识别低保对象

编辑:谢平 祝萌琎 发表时间:2019-08-28 09:46 来源:三湘风纪网

    湘潭在开展社会保障兜底扶贫集中治理工作中,做到“三个到位”,精准识别低保对象,着力解决低保管理中存在的“人情保”、“关系保”、截留挪用救助资金,以及官僚主义、形式主义等问题,确保社保兜底扶贫政策不缩水、不走样。
    责任到位。明确乡镇(街道)为低保审核的责任主体,县级民政部门为审批的责任主体,杜绝社区(村)出现优亲厚友、救助不公的现象。实行县、乡、村三级联合审核制度,缩短低保审批周期,提高行政效能。同时实行“零容忍”责任追究制,即有下列情形将依规依纪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符合低保申请条件不予受理的;符合条件不予批准的;不符合条件予以批准的:低保经办人员和村(居)委员会干部近亲属违规享受低保的:不按规定发放低保金的:在低保审核审批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失职渎职的。同时,对采取虚报、隐瞒、伪造等手段,骗取低保待遇的对象,由民政部门取消其低保待遇,责令退回非法获取的低保金。“零容忍”制度实施以来,未发现以上违规现象。
    核查到位。一是按照“应保尽保、应兜尽兜、应退尽退"的原则,对全市3.4万名城乡低保对象进行全面核查,做到“零遗漏”,并及时受理审核新申请对象。二是通过第三方机构对全市重病、重残或丧失劳动力未纳入兜低保障的建档立卡对象,未脱贫未纳入低保、特困范围的建档立卡对象,2018年以来取消低保的建档立卡对象进行走访评估,对存疑对象要求县市区迅速核实情况,符合条件的依规依程序纳入相关救助范围,预计将新增加保障对象1200余人。三是低保对象审核认定以“信息核对为主、民主评议为辅”,通过信息化比对手段,全面客观掌握新申请低保家庭和已享受低保待遇家庭的收入和财产信息,提高救助准确率。今年1至8月份,全市开展核对工作12次,核对新申请社会救助对象4346户、12402人,利用省级平台复核城乡低保、特困供养人员77289名,全市新增农村低保对象2197户、4379人,清退不符合条件对象705户、1185人。
    服务到位。全市乡镇(街道)建立一站式“社会救助服务窗口”,群众在基本生活方面遇到困难时,可直接向乡镇(街道)提出低保申请。同时规范低保工作服务标准,各级社会救助服务窗口做到“一明显三上墙”,即窗口标识明显、低保政策上墙、工作职责上墙、监督投诉电话上墙。为困难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打通“绿色通道”。(湘潭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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