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门:强化专治成果运用 做实“改”字文章
编辑:谢平 祝萌琎
发表时间:2019-08-28 10:26
来源:三湘风纪网
分享

“没有规范的自由不是真正的自由,来了35天,最大的愿望就是重新获得自由!”近日,在石门县人社局召开的以案促改警示教育会上,120名党员干部集中观看了该局社保处征缴管理股原副股长胡某非法占有养老保险资金案警示教育片。
2016年6月至2018年12月,胡某在县社保处登记征缴管理股负责市属企业下岗职工养老保险代征等工作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采取现金、微信转账、支付宝转账等违规方式收费,并通过在企业养老保险信息系统修改缴款人缴费比例及缴款金额等手段,非法占有养老保险资金,作案300余笔,涉及被害群众197人,侵吞他人保费147万余元,胡某被给予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目前已被移送司法机关,另外6名相关责任人被进行问责处理。
为充分发挥扶贫领域典型案件的治本功能,该县纪委出台了《关于推进以案促改制度化常态化的实施方案》,其中“胡某案”作为一起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关注度高的民生领域腐败案件,被该县纪委作为以案促改典型案件推进。该县已召开警示教育大会2次,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6次,受教育党员干部228人,开展关键岗谈心谈话34人次,重要岗位轮岗交流9人,建章立制10项,并逐步将以案促改工作向乡镇、街道延伸推广。旨在通过查办一批典型案件、整改一类突出问题、规范一个行业领域,做实做细“改”字文章,深化扶贫领域专项治理工作成效。(石门县纪委监委 邓芳敏 唐萌)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
x
打开微信,点击底部的“发现”,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