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城:三举措 严惩黑恶势力“保护伞”

“怀化市公安局鹤城分局团结派出所中队长段云宝、民警文鹏不正确履职,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2019年8月,二人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和政务记过处分。”人民的“保护神”沦为了坏人的“保护伞”,当鹤城区纪委监委通报曝光该起典型案例时,一石激起了千层浪。
今年以来,鹤城区纪委监委坚持三举措,深挖彻查黑恶势力“保护伞”,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
统一思想,扫黑除恶持续发力。区纪委书记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召开动员部署会和工作推进会,将纪检监察干部思想统一到中央重大决策上,坚持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基层“拍蝇”紧密结合起来,集中力量深挖村霸、乡霸、宗族势力和黑恶势力等背后存在的“保护伞”和腐败问题。打破“关系网”、打掉“保护伞”,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夯实党的执政基础提供有力保证。
强化宣传,提高群众参与率。通过鹤城新闻网、鹤城电视台通报曝光扫黑除恶典型案例,充分发挥警示作用。并结合 “双贴一提”活动,组织纪检干部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共发放《鹤城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口袋书》2000余份,重点宣传扫黑除恶相关知识及党和国家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及纪委监委在查处群众身边涉黑涉恶腐败、“保护伞”问题和工作推动不力问题方面的职能职责,鼓励和号召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提供各类违法行为的线索和证据,自觉加入与黑恶势力作斗争的行动中来,共同斗争。
协同作战,凝聚毁伞破网合力。在市纪委监委强力支持下,鹤城区纪委监委认真收集、挖掘涉案人员交代、举报、揭发“保护伞”问题的线索和证据。同时,建立问题线索双向移送、反馈机制,主动跟进公安机关对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案件侦查工作,对公安机关侦查或其他职能部门发现移送的党员干部、公职人员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线索,集中组织审查调查力量,优先核查,优先处置、一查到底、及时反馈。协同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
2019年1至7月,鹤城区纪委监委共受理各类疑似涉黑涉恶和“保护伞”线索24件, 立案16件,党纪政务处分9人。(鹤城区纪委监委 杨群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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