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县:“三个明确”强化教育扶贫集中治理成效

根据“一季一专题”工作安排,今年第三季度湘潭县重点开展教育扶贫集中治理,坚决纠正、整治在教育扶贫领域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确保教育扶贫政策落到实处。
明确时间节点,强化责任落实。成立县教育扶贫集中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县教育局、县扶贫办为集中治理牵头单位。县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乡镇纪委督促各乡镇党委、相关行业部门党委(党组)夯实主体责任,在稳步抓好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各项工作的同时,用3个月的时间开展教育扶贫领域集中治理,切实将教育扶贫集中治理抓细抓实。
明确整治重点,强化关键环节。下发《关于开展教育扶贫集中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督促相关职能单位重点围绕思想认识是否到位,贫困学生识别是否精准,控辍保学是否得力,“全面改薄”项目工程是否存在资金截留挪用、质量低劣等问题,教育、就业、技能培训中是否存在虚报冒领、贪污侵占问题等六个方面进行自查自纠并开展监督检查,深入摸排问题线索,并建立台账清单限时进行整改。全县共开展教育扶贫领域自查自纠和监督检查22次,检查学校254所,项目67个,核查学生信息11000余人次,共发现相关问题60个,其中,涉及学校食堂违规问题线索2条,贫困生识别不准问题57人次。
明确目标任务,强化问责整改。对在集中治理期间发现和群众举报投诉的问题线索,纪检监察机关坚持优先处置、严查快办,如对涉及学校食堂问题线索进行了深入核查,已立案审查3起8人。对自查自纠、监督检查发现的具体,坚持立行立改,通过及时交办整改任务,明确整改责任主体、整改要求、整改时限。如已补发贫困学生补助资金49人次5.8万元,追回错补资金1.8万余元。同时,对整改责任不落实、整改不力、敷衍塞责、走过场或弄虚作假的,严肃追责问责、公开曝光,以问责促整改。如2019年7月,对易俗河镇城区某学校在教育扶贫领域思想认识不到位的胡某进行立案查处,并予以通报曝光。
下阶段,县纪委监委将督促相关职能单位将漏发资金发放到位,并对资金发放和相关问题整改等情况开展监督检查进行“回头看”,确保治理工作取得实效。(湘潭县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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