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故事.微体会】岳塘:帮扶资金一分都不能少

“你好!请问是秦桂香吗?”
“不是,我是江麓医院的护士。”
“能让他的家人接一下电话吗?”
“他没有家人在旁边照顾,有什么事你和我讲吧。”
“哦......请问今年岳塘区五里堆街道纱厂街社区来慰问秦桂香了吗?”
“来慰问了,送了200元钱,正好是我收的。”
怎么会这样?看着表格上写的“慰问金额1000元”,我心里打了一个大大的疑问号。
今年,岳塘区五里堆街道纪工委对困难群众帮扶慰问资金进行了专项检查,电话抽查纱厂街社区帮扶慰问资金落实情况。我再一次确认帮扶慰问表,没有错啊!难道其中有什么猫腻?我不敢怠慢,立即将这个异常情况报告给了街道纪工委书记傅喜良同志。
随后,我们来到纱厂街社区调查此事,询问了具体经办人和负责社区财务的工作人员,弄清了事情的原委。
原来,秦桂香是纱厂街社区居民,离异,患有精神病,现因年事已高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其家人和养女不愿履行照顾义务。社区于2014年年底与家属协商后签定协议,暂时由社区照顾,交由湘潭市江麓医院进行托管。秦桂香的工资收入有限,社区对照国家政策对他进行帮扶与资助。今年春节,社区给秦桂香争取了一项困难老人慰问金1000元,计划分笔交由江麓医院用于购买秦桂香每月所需的洗浴耗材和尿不湿等。2月14日,社区将第一笔200元交给了江麓医院,余下800元再按老人情况逐步分笔提供。因而出现了上述江麓医院工作人员收到慰问金200元的回答。
街道纪工委进一步查看相关资料,只看到医院相关人员收到社区现金时的签字,并无其他证明资料。傅书记严肃地批评了社区这一马虎的做法,虽然社区做法出于好意,但也不排除有套取资金的嫌疑。既然把资金交给了医院,就要履行秦桂香监护人的责任,监督医院将资金完全用于患者秦桂香身上并做到账目条理清晰,保障困难帮扶资金完全用于困难群众身上,一分钱都不能少。
我们又前往江麓医院调查此事,进一步证实了此事的真实性。经批评教育后,纱厂街社区将余下800元交给了江麓医院,并要求每一笔金额记录清楚,盖上公章,将监护人职责履行到底。
我想作为纪检人,要当好“探头”,加强日常监督,发挥“探照灯”作用,不放过任何蛛丝马迹,发现问题就要弄个水落石出,还事物以本来面目。这既是监督执纪问责的需要,同时也是保护干部激发干部干事创业的需要!(岳塘区纪委监委 陈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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