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故事微体会】永兴:160元也要追回

“同志,请留步,我有话要说。”今年我和脱贫攻坚专项巡察组的同志在走访群众时,一名老婆婆对我们说。
“可是,这事情过了六年,现在讲出来还有用吗?”老婆婆边走边说,过去了就算啦,还是不讲算了。
从她的神色、话语来分析,估计有“隐情”。于是,我走过去对她说:“婆婆您好,我们是县委脱贫攻坚专项巡察组的,有什么事情就说,也许我们能帮助您!”
听我这么说,老婆婆停了下来。“对你们反映,真有用?”她还是面露难色、深表怀疑。
“你讲出来,不要有什么顾虑,我们一定会竭尽全力帮助您。”我紧接她的话说。
她看到我们如此认真,不像说假话的人,就把我们拉到一边,小心翼翼地说:我是贫困户,2014年我帮村里搞了卫生,160元工资被村干部“吃”了。
“六年前的事情,你们还能查清,能帮我要回这钱?”老婆婆对我们半信半疑。
“贫困户的钱也‘吃’,还是搞卫生的工资,一定要搞清楚,把‘吃’进去的让他吐出来。”震惊、愤慨,我对老婆婆反映的这一线索认真记录,恨不得立即查个水落石出,帮老婆婆追回160元。
“老人家,我们会认真查清,情况真如您所说,被‘吃’的钱一定帮您要回来。”我们对老婆婆许诺。
百姓之事无小事,一枝一叶总关情。老婆婆走后,我们马不停蹄地前往村部。在村部,我们查阅了财务凭证,凭证上清楚地显示:2014年6月,村治保主任刘某全领取了老婆婆的160元保洁工资。
村委告诉我们,2017年12月后,刘某全没有担任村治保主任了。
“虽然没有担任村干部,还得对之前所作所为负责”。
当核查、调查组找到刘某全时,他知道来意后,神情略显紧张,说话不那么自然,对于我们的提问也支支吾吾。当工作人员拿出他签字领取保洁员工资凭证等证据后,他不再遮掩,承认代领了老婆婆的保洁工资,没有交给老婆婆本人。
到此,我终于松了口气,老婆婆反映问题属实。同时,我更加愤慨。返回巡察驻地,我们向领导汇报后,当日将这一问题线索移交给了镇纪委办理。
“‘蝇贪蚁腐’虽然涉及金额不大、干部级别低,但是就发生在群众身边,败坏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一定快查快办。”镇纪委接到移交线索时对我们说。
三天后一个下午,雨后天晴,空气晴朗,镇纪委向我们传来“好消息”。事情水落石出,老婆婆反映的问题线索属实,镇纪委对刘某全作出问责处理,责令退还老婆婆保洁工资160元。作出处理决定当日,在镇纪委的监督下,刘某全将“吃”下的钱退还给了老婆婆,并作出深刻检讨。
不久,我接到一个电话,老婆婆激动地说:“我快80岁了,以为这辈子保洁工资拿不到了,真没有想到,过了六年还能拿回。谢谢、谢谢你们!”
“千里之堤毁于蚁穴”,相比于“大老虎”,群众对近在身边的“蝇贪蚁腐”更有切肤之痛。基层的小官贪腐,损害着百姓的切身利益,挥霍了群众对党的信任。即使钱不多,哪怕是160元,也要帮群众追回,让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永兴县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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