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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山:“一棵树”专项整治退还群众资金32.28万元

编辑:谢平 祝萌琎 发表时间:2019-09-19 16:08 来源:三湘风纪网

    “2007年至2015年,向某在任龙山县里耶镇树木村村主任、党支部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之便,截留树木村3组生态公益林补偿资金。2019年7月11日,向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近日,龙山县纪委监委通报曝光2起生态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这是该县开展“一棵树”专项整治的一个缩影。
    今年3月以来,龙山县纪委监委聚焦生态扶贫领域突出问题,深入开展“一棵树”专项整治行动。在专项整治中,该县组织相关单位对2017年1月以来全县生态扶贫领域项目实施、资金使用、生态护林员转岗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大起底、大排查、大整改。其中,该县林业局组建150余人的专门队伍,采取查询资料、入户核实、跟踪督导等方式全面排查清理,共清查项目资金7832万余元,发现涉嫌虚报冒领、截留挪用、贪污侵占退耕还林、生态公益林和国家天然林保护工程等补助资金等问题线索38个,及时整改面积未分解到户、相关资金未及时拨付发放、未按标准程序选聘生态转岗脱贫护林员等问题31个,建章立制制定规范性文件7个。
    同时,该县纪委监委把执纪问责贯穿专项整治全过程,通过重点抽查、交叉检查、专项巡察、大数据比对等方式,对相关单位自查自纠工作进行再核实、再监督,深挖问题线索。对发现的问题逐一过筛,该问责的问责,该查处的查处,典型案例一律通报曝光,形成警示震慑效应,推动以案促改。截止目前,全县“一棵树”专项整治已立案11件,处分6人,诫勉谈话2人,收缴违纪违法资金27.04万元。
    在专项整治过程中,该县纪委监委坚持宽严相济,广泛发布敦促投案自首的通告,督促在生态扶贫过程中存在问题的单位、个人,限期主动到纪检监察机关说明情况、交代问题,争取从轻和宽大处理。在强大纪法震慑和政策感召下, 15人主动上缴违纪违法资金23.2万元。与此同时,该县纪委监委还通过集中清退、上门清退等方式,将属于群众的钱第一时间退还给群众,坚决把“拔了的毛”还回去,目前共清退群众资金32.28万元,群众有了更多的幸福感、获得感。(龙山县纪委监委  刘里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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