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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故事.微体会】东安:被平分的扶贫项目资金

编辑:谢平 祝萌琎 发表时间:2019-09-20 11:07 来源:三湘风纪网

    “于书记,外面日头晒,进屋里来歇。”正在村里走访的我碰到了热情爽朗的苏大妈,“亏得有你们,我才能睡个安稳觉,我这心里的石头总算落地了……”,是什么让这个爽快人坐立不安、夜不能寐,又是什么让她如释重负的呢?
    事情还得回溯到几个月前,市委第三巡察组在东安县花桥镇接到的群众举报线索,直指花桥镇唐家岭村原村支书等人骗取扶贫专项资金。
    接到市委巡察组的线索反馈后,县纪委组织纪检监察室乡镇纪委,组成专门调查组进行调查。调查组首先到县扶贫办,将花桥镇唐家岭村养殖业项目申报和验收的所有资料进行查阅,又对申报项目的原村支书和进行项目验收的工作人员进行询问。同时组织了三个调查组,深入唐家岭村进行实地调查。
    “老乡,你有没有申请扶贫资金?”
    “你家发展养殖,养了些什么?”
    “有没有人到你家来验收养殖项目?”
    “你获得了多少扶贫资金?”
    …………
    对全镇提出申报的20户养殖户一一走访询问后,调查组有了重大发现。不仅验收人员没有调查完全部的养殖户,而且养殖户们得到的钱数也与数据不符。
    调查组走遍了唐家岭村的每家每户,终于将事情调查清楚。原来,唐家岭村原村支书虚报养殖规模,骗取国家资金8万元。这8万元到账以后,要有相关的手续花桥镇财政所才能拨款,为了顺利将钱取出,唐家岭村村干部召集党员和村民代表开会,从唐家岭村的5个组中每个组选出4户代表,全村总共20户代表作为养殖户上报,如果上面问起来,这4户就承认他们搞了养殖业,会上还确定了分钱的标准,每人113元,这20户贫困户每户多分200元,由各组组长统一领钱分发给各户。
    最终,该案的涉案人员分别受到党内警告、留党察看、开除党籍处分。
    扶贫资金应起到“雪中送炭”的作用,如果让精准帮扶变成“吃大锅饭”,扶贫政策就会大打折扣甚至出现空转。该案中,将扶贫资金进行平均分配并不能得到老百姓的真心拥戴。老百姓不是只看“钱”的,他们更需要的是公正合理地对待,而我们纪检干部更应通过精准监督执纪,保障扶贫资金分配精准到位。(东安县纪委监委 唐银芳 叶治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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