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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故事·微体会】溆浦:失而复得的低保金

编辑:谢平 祝萌琎 发表时间:2019-09-23 16:05 来源:三湘风纪网

    “真是太好了!没想到过去这么多年了,被截留的钱还能追回来,谢谢你们!”溆浦县桥江镇蛇湾村1组年近九十岁的艾婆婆收下乡镇纪委帮其追回的960元低保金感激道。
    今年3月,溆浦县桥江镇纪委收到群众举报,反映该镇蛇湾村原党支部书记向某某违规截留低保资金。
    “严查快办,务必查清每个细节,侵害群众利益的,绝不姑息!”桥江镇纪委书记黄贻军立即组织力量入户核查。
    “2010年的时候,向书记交待我平时不能去取低保钱,只有年底的时候和他一起去银行取。取到的钱要先交给他,不然就要取消我的低保。”艾婆婆回忆说。“2010年至2012年底,我一共三次去桥江镇信用社领取了低保金,向书记共给了我850元,其他的钱都被他拿走了!”说到这里,艾婆婆长叹了一口气。调查中发现另一户村民戴某某也遇到同样的情况,只不过向某某给了她1500元。
    究竟是何原因导致这位村支书敢如此明目张胆对老百姓的低保金打主意呢?
     原来,2010年因低保政策的调整,要求低保对象整户纳入。蛇湾村在召开低保民主评议会议时,有参会代表提出,
    戴某某、艾某某年纪大经济条件差,这二人享受低保没有争议,但其户头上的子女享受低保不合理。一番讨论后,又有代表提出可以将这两户整户纳入低保,但其子女的低保金要拿出来用于村务开支,支付参会党员、代表的误工费。该提议得到了参会代表的一致同意。就这样,戴某某、艾某某子女三年的低保金共计1560元被蛇湾村在没有入账的情况下,直接用于发放参加会议党员、代表的误工费。调查组还对其他低保户也进行了调查,未发现截留低保资金的线索。
    随后,桥江镇纪委将截留的低保资金如数追回并退回给戴某某、艾某某,对负有领导责任的向某某立案审查。
    “群众利益丝毫侵害不得!谢谢组织及时教育!”向某某谈到其违规截留低保资金一事时后悔不已。此前,一直认为是村民代表大会研究同意作的决定,截留得来的低保金又用于村务开支,应该不会有什么问题。经过组织教育,向某某表示一定引以为戒,严守纪律规矩,不再侵害群众利益。同时,还将加强村干部的廉洁教育,不断增强法纪与规矩意识,提高为民服务的能力。
    群众利益无小事,民生问题大于天,农村低保金是困难群众的“养命钱”,但作为村班子“领头羊”的村党支部书记,不能带头落实好党的民生政策,反而上下其手、截留挪用,触碰纪律“红线”,寒了群众的心。作为村支部书记,面对代表提出的不合理建议,不能人云亦云随声附和,要坚决反对并明理析纪,借机上好党员的法纪教育课。只有这样,才能确保集体决策的正确、科学性。(溆浦县桥江镇纪委 罗含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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