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界: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真正实现“搬得出、稳得住、能脱贫”

张家界市纪委监委围绕全市易地扶贫搬迁入住、拆旧复垦和后续扶持等情况,实行“日跟踪、周汇总、半月督查、月通报”制度,对永定区旧房拆除率低、武陵源区未报送结余资金使用方案、桑植县海洱峪集中安置点整改等问题分别下发交办函,督促、指导各区县做好相关工作。截止今年7月底,全市搬迁入住率(2016-2018年三年以来,下同)达99.46%(其中永定区99.09%,武陵源区100%,慈利县99.38%,桑植县99.7%),旧房拆除率达91.77%(其中永定区89.95%,武陵源区100%,慈利县93.27%,桑植县90.93%),复垦率达79.36%(其中永定区82.1%,武陵源区100%,慈利县87.91%,桑植县69.35%)。市纪委监委以三项措施为抓手,助力易地扶贫搬迁政策落实到位、工作落实到位、责任落实到位。
抓好前期问题整改工作。一是3月份省约谈交办桑植县易地扶贫搬迁11个方面24个问题已经全部整改到位;二是扶贫专项审计交办问题(慈利县6个,桑植县4个)已经全部整改到位;三是省联席办2019年第一批常态化巡查共交办问题3686个(永定区6个、慈利县123个、桑植县3557个),截止7月底,已整改到位3683个(永定区5个、慈利县123个、桑植县3555个),整改完成率99.92%。
狠抓后续扶持力度。一是下发了《关于贯彻落实<湖南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后续工作的若干意见>》,在推动搬迁劳动力培训、吸纳易地扶贫搬迁劳动力就业、介绍搬迁劳动力就业、各类经营主体开办扶贫车间和就业扶贫基地、支持搬迁群众自主创业、帮扶搬迁对象开展种养殖业、规定时间内完成拆旧复垦、开发经营搬迁户原有承包地(林地)等方面制定具体的奖励政策和标准;二是召开了全市易地扶贫搬迁后续工作现场推进会;三是扎实开展了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薄弱环节排查、后续扶持重点领域建设需求摸底、搬迁群众生活支出有关情况摸底调查。
进一步加强督查力度。对已入住安置点做好“回头看”,核查实际定居和生产情况,重点核查是否存在“搬少不搬老”、群众“两头跑”的现象,防止“一搬了之”。抓紧推进拆旧复垦,督促区县采取坚决措施,确保易地搬迁户入住新房后在180天内拆除原有旧房,旧房拆除后180天内完成原有宅基地的复垦复绿。市纪委监委进一步加强对各区县的督导检查,以问题倒逼政策落实,同时,高度重视群众来信来访,做到“谁处理、谁签字”,建立台账制,对反映的情况和问题,督促区县及时妥善处理,坚决避免信访问题久拖不决、影响扩散。(张家界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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